【新唐人2009年1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亦偉、蘇龍麒台北19日電)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所涉貪污、洗錢等案,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陳水扁庭訊中除不認罪外,也強調像龍潭案是推動拼經濟,硬被人指成是貪污,「死也不會瞑目」。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今天處理的部分為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弊案,公訴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時,追加起訴陳水扁2項罪名,分別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罪,以及「非主管職務上圖利」罪。
陳水扁陳述時首先作無罪答辯。陳水扁表示,自己沒有主觀犯意,沒有客觀犯罪事實,更沒有與共同被告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對檢方追加起訴罪名,感到啼笑皆非,因為檢方起訴罪名互相矛盾,現在又把他當成了勒索企業的地痞、流氓,對他來說,這是二度傷害。
陳水扁指出,南港與龍潭兩案中,總統沒有法定職權,一如總統馬英九先前成立的財經諮詢小組,曾經要求暫緩實施十號公報,但金管會主委陳沖卻表示仍要執行,這就可以代表總統對於相關重大財經事項,沒有職權,所以檢方的起訴,根本就是一場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