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會:109名滯台藏民取得外僑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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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9日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高思博今天發放外僑登記證給109名滯台藏民,讓藏民可暫時合法居留台灣。高思博說,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入出國移民法修正草案後,藏民就可享有社福與工作權。

高思博上午發放外僑登記證給滯台藏民,受到熱烈歡迎;高思博向在場藏民指出,經過長時間等待,今天大家終於可以踏出在台灣合法生活的第一步,相信不用太久,「大家可以在台取得永久身分」。

他說,昨天行政院會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修正草案,等到立法院審議通過,藏民將可在台灣享有包括全民健康保險的社會福利及工作權。

修正條文規定,從民國88年5月21日至97年12月31日期間,來台的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未能強制離台,且經蒙藏委員會認定其身分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許可其居留。

高思博並說,蒙藏委員會在替滯台藏民爭取合法身分的過程中,獲得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劉兆玄、內政部、桃園縣政府與部分立法委員的支持,對此,蒙藏委員會表示感謝。

滯台藏民自去年12月上旬起於自由廣場靜坐,要求合法身分。為了替滯台藏民取得暫時的合法居留權利,蒙藏委員會在去年12月29日協助滯台藏民前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辦外僑登記證,並進行面談,經移民署確認身分與無違法紀錄後,總計109名藏民可領取外僑登記證,其中包括3名在台灣出生的小孩。

高思博說,這些滯台藏民目前多安置在桃園縣龜山工業區的閒置廠房,基本生活需求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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