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維權人士權利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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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訊】據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報道,河南的艾滋病活動人士李喜閣家中的寬帶網線和電話線被當地網通公司斷掉,原因是她在海外網站發布了“不該發”的文章。另外,河南輸血艾滋病感染者田喜,到鄭州參與一個有關艾滋病的會議被拒。

致力民間維權的權利運動博客星期四消息,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當局以艾滋病活動者李喜閣女士在海外網站發布了“不該發”的文章為由,要求當地的中國網通公司斷掉李喜閣家的網線和電話線。

消息稱,李喜閣於星期四早上給志願者發來求助短信稱“我的電腦、網絡全部被封殺,當地政府是否對我採取措施我不知道,我現在唯一知道的是今天下午網通公司要給我送一個書面通知:因在網絡上發布了不該發布的文章,我如果進監獄了大家就不要呼吁了,我死在監獄好了,我活著很痛苦。”

記者星期四晚間電話採訪了李喜閣,她說,當天下午跟寧陵縣網通公司的總經理會了面,對方承認是受到有關當局的壓力,李喜閣說:“他們說是寧陵縣政府委托寧陵縣公安局,給網通公司下達了文件,文件的內容是:李喜閣在網上發了不該發的言論,停止李喜閣的寬帶服務網。就是這樣。”

據了解,當局還下令不許李喜閣獲得該文件,避免成為上法院起訴的証據,李喜閣說:“政府給網通公司它們使了很大的壓力現在,他們把這個文件已經保存在檔案室,另外這個文件又傳給了上一級部門網通公司,他們政府現在給他們下了一個文件就是,不準拿出這個文件,讓李喜閣拿到法院去起訴。”

李喜閣說,當局的行為應該與她早前發表的幾篇文章有關,“有三篇文章,就是說牽涉到艾滋病人因上訪被關押到一個專門建立的關押艾滋病人的監獄;另外就是我發了一個官員在2003年非典的時候,因為防止非典不力,被就地免職,免職之後不能再擔任任何部門的領導,那麼這個官員現在為什麼還是任五個縣鎮的一把手?我的文章不就是揭發了一些政府官員的不良現象嗎?我的言論如果違反了國家法律,那麼由寧陵縣人民法院來判我。網通公司你沒有這個權力來停止我的網絡。”

1995年,李喜閣因輸血被感染艾滋病,地方政府對她的起訴不立案,因此李喜閣走上了上訪的路,同時她也積極參與為艾滋病感染者的維權活動,曾經多次遭到當地政府的綁架和軟禁。

另外,專門從北京到鄭州參加中國全球基金項目國家協調委員會舉行的非政府組織工作委員會會議的輸血艾滋病感染者田喜,被驅逐出會場。

熟悉田喜情況的另一位艾滋病維權工作者劉先生星期四接受本台電話採訪時介紹,1996年3月田喜因輸血感染上艾滋病,目前在北京的一家致力於艾滋病權益保護的非政府組織工作。

田喜在星期四上午致電劉先生,告訴了他在鄭州的情況,劉先生說:“這個會議包括有聯合國,還有國內的很多非政府組織,包括感染者社群這種代表參加的。今天上午他,很早的時候就跟我說:我今天被趕出來了,我被他們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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