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二度獲釋 特偵組下午向高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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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12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前總統陳水扁遭特偵組起訴後,台北地院日前再次裁定無保釋放。特偵組已撰寫完成抗告書,今天下午將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並請高院自為裁定。

檢方人士指出,經特偵組查證,陳水扁在今年7月24日及8月15日兩度到特偵組應訊時,國安局特勤中心並未安排勤務,檢察官認定陳水扁有避開隨扈保護逃亡的可能性,將在抗告書中詳細說明。

特偵組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後,案件移審法院,並向法院聲請繼續羈押陳水扁,但台北地院審理後當庭釋放陳水扁。特偵組16日提起抗告後,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18日再度審理後,仍裁定當庭釋放陳水扁。

特偵組22日收到北院裁定書後,由檢察官林(吉吉吉)慧主寫抗告書,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天彙整其他檢察官意見後校勘完成,預計稍晚送交檢察總長陳聰明核閱,並送交法院。

檢方人士表示,特偵組在抗告書中羅列陳水扁有逃亡及滅證的多項例證。

檢方人士指出,北院裁定認為陳水扁身為卸任元首,為社會矚目焦點,並無逃亡可能,但抗告書中舉出前立委伍澤元、前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前秘魯總統藤森、前泰國總理塔克辛等國內外案例,強調知名人物並非不能逃亡。

特偵組在抗告書中也敘述陳水扁可能逃亡的動機,認為陳水扁擔任總統8年,應對台灣金融環境深具信心,卻把新台幣10餘億元款項轉匯海外,而非存放在國內銀行體系,況且尚有5.7億元仍未遭檢方查扣,陳水扁未來前往海外享用鉅款的動機十分明顯。

抗告書中表示,特偵組於7月24日、8月15日傳喚陳水扁時,並無隨扈伴隨;國安局成員18日接受法官詢問時雖然回答隨時跟著陳水扁,但檢察官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特勤中心在這兩個時段並無安排勤務,可見陳水扁可以排除隨扈,有逃亡管道。

檢方人士說,特偵組除了在陳水扁有逃亡之虞部分著墨很深,也在滅證部分舉出許多案例。

特偵組認為,由於案件已在台北地院審理中,高院若再度發回台北地院更裁,仍須由原合議庭審理,結果難以改變,故請高院自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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