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語】2008年12月4日美東時間晚上,本人將駁斥張丹紅多重謊言的文章“張丹紅為什麼不能面對事實”一文發給德國之聲中文部主任馮海因及張丹紅本人,要求德國之聲刊登這篇文章。12月5日晨收到了馮海因(Matthias von Hein)的一封回信,信中對於本人要求刊登此文一事未作回答,對於張丹紅撒謊以及張丹紅信口開河編造馮海因10月7日致何清漣信的內容一事也沒有只字解釋,並表示希望能夠一對一的對話,不要在媒體上討論。但馮海因又表示,從12月5日起3天內,他的電子郵件和電話都無法聯絡,要到12月8日才可能用電話與我聯系。
德國之聲中文部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社會公器編造謊言誤導公眾,公開攻擊了別人,卻希望別人不要公開回應,而是私下溝通,這樣的方式公平嗎?由於德國之聲刊登的對張丹紅的採訪已經用謊言有意誤導了公眾,而馮海因又用拖延的方法對待我要求刊登駁張丹紅謊言一文之事,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及時公布以下文章,以正視聽。對於這樣一個在事實面前撒謊(包括同事之間互相提供虛假信息)的媒體部門,我實在非常失望。
張丹紅為什麼不能面對事實?
我看了德國之聲記者雨涵12月4日對張丹紅的採訪(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3846935,00.html?maca=chi-nv_rss-chi-top-2488-xml-mrss),注意到張丹紅不能坦誠地面對自己曾經做過的事情,還捏造德國之聲中文部主任馮海因10月7日給我的邀請函內容,感到很有必要就張丹紅的多重謊言澄清事實。
作為對德國之聲中文網頁刊登的上述採訪的回應,我要求德國之聲中文部在網站上刊載我這封駁斥張丹紅謊言的文章。給爭論雙方提供平等機會,本來就是媒體的責任,否則,德國之聲中文部就墮入了公器私用的可悲境地。在寫答復之前,我查閱了自己保留的通信紀錄,並將在以下文字裡公布德國之聲中文部工作人員給我來信的部分內容。此實為不得已之舉,還請與此事有涉的人士見諒。兩天之內(美東時間12月6日12:00PM)如果未收到德國之聲中文部的答復,我的這封回復將在各網站貼出。
1、關於我終止為德國之聲中文部寫稿的原因,張丹紅撒謊
我與德國之聲中文部的經常性合作,即應邀為該部定期撰寫專欄評論,始於2005年3月,正式結束於2005年9月。這項合作之所以終止,起因如下:
該年8月德國之聲中文部兩次否定了我自己的選題(而合作之初即有約定,文章的題目由我自選),並且要求減少稿件數量。此後又接到張丹紅的電話,聲稱該台只有主任級別才有資格寫評論,因此要求我改寫關於中國的新聞。當時我在電話中表示,我住在美國,不可能採訪關於中國的新聞;同時詢問,為什麼要改變原定的撰寫評論文章的安排。張丹紅未回答我的問題,只表示,希望我考慮改寫新聞報道,可以過些時候再答復。
在我尚未就此事正式函復德國之聲中文部之前,我又收到了張丹紅2005年9月28日的信件,內容如下:
何女士:
謝謝您的文章!一直想同您談一談您稿件的內容,前一段忙德國選舉,一直沒有顧得上。前不久,我們的總編輯再次強調,我們不能用通訊員的評論。評論都是德國之聲中央部或各編輯部主任的任務。我則一直強調您的文章主要是分析。不過,最近您的文章評論的成分確實很大。我的建議是:您今後主要寫報導,穿插寫一些背景分析的文章也可以。遇到經濟問題,我們也可以經常採訪您。如果是報導的話,我覺得每周固定哪一天發稿就不合適了,而應越及時越好。所以我建議您不一定固定在周四發題目,周一發稿。您認為有值得報導的題目,就給我寫兩句話。我們看是否合適。有時我們也可以向您征稿,就象上次胡錦濤訪美一樣。希望您理解。
祝好!
張丹紅
這封信的內容顯示,張丹紅女士在12月4日的採訪中說了假話,欺騙自己的同事。張丹紅在採訪中說,她“不可能以居高臨下的口氣說,只有主任級別才有資格寫評論。”而她在這封信裡卻明確寫過:“評論都是德國之聲中央部或各編輯部主任的任務”。張丹紅對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不但拒絕承認,而且理直氣壯地利用自己服務的媒體欺騙公眾,為什麼?
張丹紅在此信中還表示,她希望我寫“評論性少一些的新聞分析”,“最近您的文章評論的成分確實很大”。什麼是新聞分析?新聞分析是否應排除評論性文字?如果要求一篇新聞分析的內容裡不包含評論,這會成為一篇什麼樣的文章?張丹紅究竟是不懂得新聞分析與新聞評論本身並無界限,還是在找借口表示對我所寫文章的不滿,讀者可以自行判斷。德文版的維基百科是這樣寫的:“在新聞學中,評論是對某一個話題的意見表達。在平面媒體上,評論文章要特別注明並署名。特別體裁的評論包括:社論、諷刺雜文和專欄。”
張丹紅在12月4日德國之聲對她的採訪中還強調,“她在美國,我怎麼會請她寫中國的新聞呢?”可她卻忘了,正是她本人在2005年9月28日的來信中明確寫過:“我的建議是:您今後主要寫報導。”如果說,電話交談的內容張丹紅可以否認,但電子郵件的文字無可抵賴。
我終止為德國之聲寫專欄之後,確實接受過幾次該台的電話採訪。我並不認為,停止寫專欄,就必需對該台所有記者的採訪加以抵制。畢竟,張丹紅的做法應該由她個人負責,無需拉其他記者來為她墊背。我也不認為,她的行為方式、道德標準和價值觀念能夠天然地代表她服務機構的所有同事。
事實上,張丹紅關於開始與我合作的陳述與事實有出入。我與德國之聲的合作,在2005年3月開始寫專欄之前,只是接受採訪,並應約偶而寫評論文章。該部記者傅悅在2005年3月4日的電子郵件中首次提出經常性合作,她寫道:“再次感謝您對中文節目的支持。文章將很快播出。中文部的馮海因主任(Matthias von Hein)表示,十分歡迎您今後繼續為德國之聲撰稿,具體題目由您建議。”我回信表示接受。並寫了一篇關於“中國制造”的稿件發給傅悅,傅悅於3月16日回了信,談到今後由張丹紅與我聯系。傅悅的信提到:“上次您在科隆還見到我的一位同事,名叫張丹紅,不知您還有沒有印象。她不久前提升為中文部的副主任。由於今後涉及商定文章題目的問題,我想如果與她聯系可能更為直接。明天我再問問她的意見。”以後接到張丹紅的電話,並應約寫了稿件。此後在合作中,與張丹紅通過幾次電話,更多的是信件來往。我與張丹紅的信件來往從2005年3月23開始,直至9月28日收到張丹紅最後一封信為止,共18封,信件內容主要是關於稿件的交稿問題。我發給張丹紅的文章從2008年3月23日開始,首篇是“威權政治下的高科技怪胎:金盾工程”;至9月25日結束,最後一篇是“默多克的沮喪與海外華文媒體的‘機會’”。除了9月28日的信件之外,其他來往信件談的都是請我寫有關評論之事,從未涉及張丹紅在12月4日的採訪中提到的新聞報道採寫。
2、關於德國之聲中文部主任馮海因再次邀我撰寫評論一事,張丹紅再次撒謊
馮海因2008年10月7日的信件如下(電子郵件原本照貼):
Dear He Qinglian,
I am the head of the chinese department of Deutsche Welle. Until some time ago, you have been regularily wrtiting reports about various topics concerning China. I would very much like to breathe some new life into our partnership.
In the runup to the central comittee´s plenary session I would ver much like to have some analysis from you concerning the topic of land reform.
Would you like to write such an analysis for us? About 1500 characters would be fine for us
All the best
Matthias von Hein
China-Redaktion
Deutsche Welle
53110 Bonn
0228 429 4751=
張丹紅12月4日接受同事採訪之前,不知讀過這封信沒有?信中唯一提到的是與中共全會有關的土地改革話題(the topic of land reform),馮海因的要求也十分明確,即希望我寫“分析(analysis)”,而不是關於中國的新聞。然而,張丹紅在12月4日接受採訪時卻聲稱,馮海因找我是為“六四”20周年紀念組稿。任何能閱讀英文的人都會看到,馮海因的信中有哪個字與“六四”20周年有關?同時,張丹紅在採訪中還引用馮海音的話表示,馮海音在這封信中“絕沒有提評論一詞,因為他知道台裡的規定,而且他認為這個規定是完全有道理的”。馮海因與張丹紅都是媒體人,難道不明白,馮海因在這封信中要我寫的“分析”,其實與評論就是同一種文體?張丹紅為了自圓其說,刻意把分析和評論區別開來,只不過更加突現了她的強詞奪理和十分勉強的詭辯而已。我不清楚的是,究竟是馮海因向她撒謊,還是張丹紅編造了謊言?希望馮海因有個說明。
3、張丹紅在採訪中唯一有價值的信息就是:她証實了中國國務院新聞辦負責人確實幹預過我給德國之聲撰寫評論一事
對於這件事,我在接受德國《法蘭克福匯報》記者的採訪時表示,我是在停止為德國之聲中文部撰稿之後(該採訪使用的德文詞是spaeter,即英文的later),通過北京的消息來源獲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負責人對我給德國之聲撰寫的評論文章表示過不滿。我並非德國之聲與中國國務院新聞辦的會面以及會前安排的參與者,自然不可能了解準確的會見時間和具體的談話細節。但張丹紅在這次採訪中所言肯定了我從北京獲得的消息,即中國國務院新聞辦的負責人確實在與德國之聲負責人會見時,明確表示了對我的評論文章的不滿。
然而,張丹紅所承認的中國政府對德國之聲中文部工作的幹預,引起了一系列值得注意的事。這樣的幹預難道只發生在2006年11月這次會見中嗎?根據國際交往慣例,像德國之聲與中國國務院新聞辦這樣的正式會談,通常要提前若幹月(甚至更久)就會談的內容、時間、雙方意向交換意見,而列入正式會談的話題也是雙方事先溝通認可的。根據張丹紅在採訪中的敘述,中國政府拒絕德國之聲的衛星電視信號落地,其理由之一就是刊登我的文章被中國官方視為不可接受之舉。也就是說,在雙方這次正式會見之前,雙方認可的會見話題中很可能就包括我寫專欄的事。換言之,德國之聲早就知道中國政府對我寫專欄的強烈不滿。
讓人奇怪的是,在2006年11月的這次德國之聲與中國國務院新聞辦的會見之前1年又2個月,即2005年9月,我已經停止給德國之聲寫專欄,而且我寫過的評論文章中只有一小部分不太尖銳的曾出現在德國之聲的中文網頁上,其余只被廣播節目採用。為什麼事後1年多了,在德國之聲與中國國務院新聞辦正式會見的時候,我過去寫的文章仍然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之一?我的文章就這麼讓中國政府刻骨銘心記恨終生?
張丹紅認為,既然德國之聲未能獲得衛星電視信號在中國的落地權,就証明德國之聲沒有“放棄原則”。這個辯解的邏輯是不成立的,第一,當時我早已停止為德國之聲寫稿,德國之聲無須再“堅持原則”;第二,事實上,即便部分地“放棄原則”,也未必就一定能實現衛星電視信號在中國的落地權,其他國家媒體業者類似的失敗案例很多。
與此相關的是,為什麼中國政府敢於如此明目張膽地對德國之聲加以要挾?為什麼一個民主國家由政府撥款的公共媒體,在一個專制政府面前會默認這樣的幹預,而不是斷然加以拒絕?是因為德國之聲中文部的工作人員中,有些人本來就認同這樣的專制和幹預?或者是,中國政府把德國之聲看作是可以任意幹預的對象,而絲毫不擔心可能引起德國民眾和政府的不滿?世界各國政府有不少面向中國聽眾的廣播電視項目,為什麼只有德國之聲面對這種壓力卻覺得理所當然?當一個外國的公共媒體在中國當局的壓力下努力自律時,它在具獨立思考能力的那些中國聽眾當中,其公信力難道不會下降嗎?
4、張丹紅關於我應該阻止我丈夫接受德國之聲的採訪之說法的荒謬何在?
張丹紅在採訪中提出,我為什麼不勸告我先生程曉農停止接受德國之聲的採訪?她混淆了兩件事。第一,“張丹紅事件”發生之後,我未接受馮海因的邀請恢復為德國之聲中文部撰寫評論文章,與我在此事件發生之前接受德國之聲記者的採訪,兩者道義上的區別很容易分辨清楚。第二,按照張丹紅的看法,我似乎應該根據自己的意見去約束我丈夫程曉農與德國之聲的關系。毫無疑問,我與他都是具有獨立人格之人,我不可能控制他接受或拒絕某家媒體的採訪。幹預丈夫的日常工作與交往圈,也許是張丹紅的習慣,但並不是我的生活方式。
對張丹紅在12月4日的採訪中針對我使用了“故意歪曲事實”、“無恥”這種辱罵之語,我這次就不計較了。因為對她這樣一個深受共產黨鬥爭文化熏陶的人來說,情急之下露出本相來是情理中事。但無論如何,還是建議她今後慎言,當一個人在基本事實方面信口開河、歪曲真相時,此人對其它事件的描述之可靠性會大受質疑。
寫於2008年12月4日(美東時間)下午4時
何清漣:關於2006年11月國新辦就何清漣評論邱曉華案件的說明
2008年11月6日,阿波羅網就德國之聲張丹紅事件對我做了次採訪,採訪所述是這樣:“(在停止寫專欄)事情過去半年多,大概是2006年3月份左右,我從北京聽到一個可靠的消息,說張丹紅此舉是因爲德國之聲負責人訪問中國,與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會談時,該名副主任對德國之聲約我寫作專欄很有意見,並舉出我對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因腐敗而入獄的分析爲例,認爲完全是不實之辭。
我那篇文章的主要觀點是說國家統計局是清水衙門,邱曉華的腐敗情節並不嚴重,因此打擊邱與其說是因爲邱的腐敗,還不如說是中共內部權力鬥爭的需要――現在的事實證明我的分析合乎事實,邱曉華現在不僅出獄,還得到了一份收入頗 豐的體面工作。這就是因爲他得到本派庇護的結果。
一家民主國家的媒體竟然會因爲中共政府官員的意見而主動找藉口停掉一位異議作者的專欄?我當時因觉得這一消息太過離譜,於是去查證,結果從國內另一管道得到的消息證實確實如此。這使我對德國之聲的親共面目有了進一步認識。但因爲兩個消息來源我都必須保護,於是保持沈默。即使是今年德國之聲張丹紅事件發生後,我也不想公佈此事,考慮也很簡單,這事件牽涉到社會公器的是非原則問題,我如果發言,會讓人覺得是因私人過節報復德國之聲,影響這場討論的深入。”
我這幾天查錄了自己給德國之聲寫的所有文章(我自己文檔中存有的),發現其中並沒有這篇評論邱曉華的文章。所以這應該是停止爲德國之聲寫專欄後,接受該台記者有限的兩三次電話採訪中所談的內容。這一記憶誤差,造成張鶴慈這類人認爲的“硬傷”。
爲什麽會發生這種記憶誤差?是因爲前後兩個管道傳來消息來源在我記憶中混淆了。第一次得到消息確實是2006年3月,談的是德國之聲因爲想與中國合作,中方有想停止我寫專欄的要求。再過了一段時期,另一個管道證實了中共確實在干預:在德國之聲負責人與國務院新聞辦會談之時,國新辦副主任當面因我對邱曉華的評論而指責德國之聲。
這些事情,在接受採訪時僅憑記憶,說出來難免有些誤差。但關於國新辦在11月向德國之聲提到邱曉華事件,這是事實。因爲在2008年12月5日馮海因給我的回信中,談到2006年11月德國之聲與中國國新辦會面時他作爲在場者,親耳聽到了對“這篇最近的採訪”的指責。所以,這是事實。張丹紅故意只公開承認2006年11月的干預,其目的就是想掩蓋她用技術理由停止我寫專欄之事背後的中共政治因素。
現在可以說明,連對一次電話採訪都不放過指責的國務院新聞辦,又豈能容得我寫作專欄?
至於兩個消息來源,因朋友的安危,恕不提供。這是我的道德底線。因爲我的記憶誤差將前後兩次消息來源的內容混淆,在此向阿波羅網的採訪者與關心我的讀者致歉。
补注:笔者终于查到了德国之声2006年10月22日就邱晓华落马对我的采访。采访引用的话比我讲的少得多,也没有太多的棱角。就这么几句话,成了国新办副主任与德国之声交涉的话题。由此可见中共政府要抗议的东西实在太多,也可见部分西方媒体坚持的新闻自由“原则”的标准之低下。
“清水衙门”里的邱晓华缘何被查办?
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6/1023/article_9626.html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6/10/200610222244.shtml
寫於200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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