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記者綜合報導】楊母王靜梅在25日晚7時多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裁定核准楊佳死刑,神情憔悴的王靜梅接到死刑核准裁定書情緒躁動。這份裁定書是在11月21日作出的,一共4頁。
26日早上,楊佳被執行死刑,她的母親王靜梅是在前一天(25日)的晚上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書的。中共的快速處決令大陸的民眾錯愕,楊母也料想不到,24日上午與楊佳在監獄中的會面成了與兒子的最後訣別。
王靜梅說,11月23日下午,她被有關人員從北京安康醫院接出,坐飛機去了上海,24日上午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見到了楊佳,交談了20分鐘。她說:“他(楊佳)精神狀態還好,不怎麼說話。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緒,免得他擔心。”“我一直叮囑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調查。”“整個過程不到二十分鐘。不過,不管怎樣,見到我,對楊佳的情緒也是一種安慰。”
據報導,王靜梅稱,臨走前,她還給楊佳留下了1000元錢,託獄警代收。隨後,應她的要求,她又在飯店見到了楊佳案二審的審判長徐偉,詢問了案子的情況。王靜梅表示,她告訴徐偉,由於一、二審自己都缺席了,希望回去寫點材料,以有利於楊佳案的審理。王靜梅還表示,她正在準備材料申訴。
值得一提的是,報導說:“王靜梅稱,臨走前,她還給楊佳留下了1000元錢,託獄警代收。”為什麼兩天後就執行死刑了,還收下死者家屬的錢呢?
此外,最高法院核准的楊佳的死刑日期是2008年11月21日,26日上午已經執行完死刑。王靜梅24日見了楊佳案二審的審判長徐偉並沒有得到楊佳將被執行死刑的消息。還有,執行死刑的前一天,11月25日下午,還有大陸媒體去楊佳母親王靜梅家採訪,當時雙方也都不知道第二天早上楊佳要被處決。顯然中共當局有意隱瞞楊佳在26日上午被處死的消息,直到最後一刻。
26日早上,新華社發佈了楊佳被執行死刑的消息。由於消息來的太突然,讓關注楊佳案的中國民眾感到錯愕,消息傳開後,網民們冒著被監控、被抓的危險,快速的在網路上傳遞著彼此心中的悲憤言論,對於中共對楊佳殺警案的審理判決不夠公開、公正,連處決都是在掩蓋下進行,感到相當悲憤。
中共對於楊佳處決一事,在網路上採取嚴密封鎖,騰訊網繼新華社後,也在當天上午11點發佈了這條新聞,隨後一個小時裡,超過了九萬筆網民的留言,但都被封殺了。
網民劉先生告訴記者,他幾個朋友因為在網路上發表關於楊佳的文章,被警察帶走,要他們刪掉文章,現在還有很多是被監控著。
劉先生:“司法就是要公正,他們現在不讓大家公開討論,目的是掩蓋什麼真相,當中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不具合法性的政府,沒經過合法程序選舉最後上台執政的,它根本是個違法的政府。”“獨裁制度是很可怕的,必須結束這獨裁制度。”
劉先生說:“大家很關注楊佳的事,中共現在一意孤行違背民意?現在我們醒悟了,我們要有選舉權,我們必須奪回選舉權,不能再被騙了,不能被忽悠了。”
東莞王先生語調悲傷的說:“楊佳犧牲太不值得了,今天社會不公正,他這樣處死的話對他不公平,我們這些人也是很悲傷,共產黨明明犯了錯誤,不肯承認這個事實,這個社會這樣下去,老百姓沒辦法過下去了。”
他還表示:“如果有人組織到北京遊行,我一定毫不猶豫的參加,我們這些人不知道他這麼快被槍斃了,如果能說出哪一天去槍斃,我們這些老百姓會去抵制,去遊行示威,這樣不公開就槍斃了,真的我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今年7月1號,楊佳在上海閘北區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殺死了6名警案,從案發到本月26號處決不到5個月的時間,楊佳就被處以死刑,過程沒有公開,是最讓中國民眾氣憤的。
李天笑在評論中說 ,“楊佳之死 陪葬了一個制度,楊佳一怒而驚天下。但如果僅僅是為一輛舊單車的冤屈而開殺戒,此案便有驚無奇,大大減色。從楊佳選擇7月1日衝進1、9、21樓層,到民眾在上海高院前齊呼「打倒共產黨」,楊佳案體現出民眾反抗中共暴政的時代意識,這使之帶有社會歷史的深度。”
“楊佳自始至終的冷靜和最後的視死如歸折射出對自己行為的自信。其實,翻開楊佳的青春檔案,其中不乏對生活的熱愛、對幸福的渴望和對正義的追求。對中共的徹底失望迫使這個陽光青年選擇捨身取義。楊佳在遭到酷刑和侮辱後曾不斷向中共討說法,但他看不到中共製度的任何誠意。許多人可以忍聲吞氣,但楊佳不能。中共用酷刑和專橫把楊佳逼上絕路。不是楊佳不想活,而是楊佳不屑於苟活!是黨不給楊佳一個說法,才導致楊佳給黨一個說法。”
在楊佳的無懼和從容面前,中共則顯得異常恐懼。中共為何迫不及待地殺楊佳滅口?
“他還在評論中說,首先,楊佳案的最基本事實不明,其中涉及很深的黑幕。在二審公佈的部分錄像中,有違背常理的7秒殺4人的片段,而警方至今拿不出證明楊佳殺警的完整錄像記錄。也就是說,倒底楊佳殺沒殺警、殺了幾個、楊佳外還有沒有真正的殺手等,均無事實定論。此外,6小時審問期間究竟有沒有施行酷刑也無完整記錄。楊佳遇害後,一個能揭開真相的關鍵突破口就消失了。
其次,殺楊佳是中共根本利益所驅動。儘管中共當局很顧忌民眾反彈,黨內也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意見,但對中共整體而言,警察是中共必不可少的鎮壓工具。只有殺楊佳才能證明楊佳有罪、警察無罪;不殺楊佳就證明楊佳無罪、警察有罪。兩下相比,不殺楊佳比殺楊佳對中共威脅更大。
最後,楊母王靜梅至少掌握楊佳殺警的部分原因。為阻止楊母作證和強迫楊母簽字同意指派楊佳代理律師,中共以精神病治療為由非法羈押了楊母。但中共不可能長期對外界隱瞞這一事實。楊母出院後,只要楊佳不死,她會一直為兒子上書。楊佳一死,楊母的作證便失去了動力或對中共的威脅就減弱了。”
“楊佳之死,陪葬了一個制度。民眾明白,期待中共主持公正,純屬奢望;懇求胡錦濤大赦,無異夢幻。今天陪楊佳走好,明天為中共送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