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以詐取財物、收受賄賂及洗錢等多項罪嫌被捕。我的看法是:此乃陳水扁的勝利。
以前,中共出版過很多文宣刊物,描寫國民黨的蔣、宋、孔、陳四大家族貪污腐敗,將龐大國家財產包括美援放入私囊。今日看來,其中多有誇張失實之處,但在蔣介石威權統治時期,確實存在公私不分、化公為私事實。國民黨至今已承認,其黨產大部份來自國庫,而蔣介石視黨為己物,他喜歡怎樣花錢,誰敢說一個不字?蔣介石死後,蔣經國繼位,威權依然。打破這種獨裁集權銅牆鐵壁的主力,是令台灣走向民主化的「黨外人士」,其中出了不少氣力的一員大將就是陳水扁。這也就是說,陳水扁以大半生精力使台灣民主化,他勝利了。由於台灣己民主化,不再是兩蔣威權時代公私不分而無人敢置喙,貪污腐化會被揭發被追究,所以他才會被捕。他有份創造出令自己被捕的民主機制,這就叫做命運的弔詭。
我來自雖然沒有民主,但法制相對比較健全的香港,相信無罪推定是比較文明的制度。亦即是大家要信任法庭,尊重法庭,法庭未有判決前,被告應被視為無罪,他只是涉嫌而己。如果台灣司法系統獨立值得信任,不受外力干擾,民眾應該靜候判決。但現在的民情,既有包括部份傳媒在內的大量人士已認定陳水扁就是貪污犯,不會在「犯」字前面加一個「疑」字;又有大量台灣本土勢力民眾相信控告陳水扁是政治迫害、是外省人欺壓本省人、是馬英九政府要向北京獻媚。這兩種取向都不是健康理性的態度。
不過,我也必須承認,我對台灣司法系統瞭解不多,只知道在台灣社會嚴重對立的情況下,司法人員無可避免也各有自己的統獨立場。他們能否摒棄藍綠色彩,實事求是,秉公辦案,我們只能寄以善良的希望。還有一點應該注意的是,假使陳水扁被判有罪,自有法定懲罰方式,法律以外的人身侮辱不應有。
陳水扁被捕,看在中共官員眼中,是政權轉移,失去權勢,貪污腐化就會被追究。他們會因此叫自己不要貪污,還是會更加害怕中國民主化?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