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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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導)中國政府宣佈,將制定一個「中國人權行動計劃」,對未來兩年中國的人權事業發展做出規劃。

這部被稱為中國首部的「中國人權行動計劃」,除了保護人權,還涉及到完善政府職能的問題。官方新華社報導說,通過全面系統地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國將進一步改善人權狀況,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報導說,《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內容將涉及完善政府職能,擴大民主,加強法治,改善民生,保護婦女、兒童、少數民族的特殊權利,提高全社會的人權意識等與人權相關的各個方面。

總部在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的執行主任譚竟嫦則認為,這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不可能有什麼新意,而且宣佈這個計劃的時機值得懷疑:

「這個星期五在日內瓦聯合國會審議中國的酷刑報告。聯合國酷刑委員會有10個獨立專家,會審議中國的酷刑情況。從這個角度來講很有意義。」

根據中國官方的報導,中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制定單位,是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中國外交部。譚竟嫦認為,這說明整個計劃更多地是一種對外宣傳。

旅美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劉青則認為,以前中國政府也推出過人權白皮書等各類人權問題文件,但這並不表明中國的人權有所改善,也不表明中國政府真的重視人權。

「我想這些東西不管千變萬化,由政府來控制和由它來頒發就絕對不是人權。人權是社會本身爭取到的。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連討個公道的地方都沒有,法院都不受理;豆腐渣工程死難學生的家長要告、要申訴結果被坐牢。所以人權在專制政權下不管怎樣千變萬化都絕不是人權。」

路透社的報導說,中國官員在接受新華社採訪的時候,沒有透露這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何時完成,也沒有提及中國政府存在的許多侵害人權的問題。

中國人權的譚竟嫦認為,沒有獨立的新聞媒體和司法體系,中國的人權狀況就無法真正地獲得改善。

「雖說有比沒有強,但是最重要的不僅是人權計劃,要真正保護人權就需要一個獨立的媒體、被監督的政府和一個獨立的法制系統,必須要有法制,這樣做才是好的,不能光有個計劃。」

劉青也認為,中國政府所認定的人權的內涵,和過去中國古代皇帝基本相同,並非現代意義上的人權。他認為,單靠政府賜予,而沒有社會民眾的廣泛參與監督,就不可能有人權事業的真正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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