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告官案年逾十萬件 勝訴率不足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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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最新一期北京「半月談」雜誌報導,近年來中國大陸「民告官」案件逐年遞增,二零零七年首次突破十萬件,但勝訴率不到三成。

報導說,當前中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一些行政機關習慣於在做出行政決定時隨意發號施令,凌駕於法律之上,行政權力濫用和嚴重違法的情形屢見不鮮,導致「民告官」案件逐年增加,「民告官」現象越來越受到關注。

據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朱茂林、韓世春統計,中國行政訴訟法施行以來,從一九九零年至二零零七年,中國法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一百二十八萬餘件,其中二零零七年首次突破十萬件,這佔法院審理的全部案件的比例並不大,但對於起步較晚的行政訴訟而言,已是相當龐大的數字。

對於「民告官」案件增多,北京市國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嘉健認為,一是轉型期引發「民告官」的事件越來越多,在農村土地徵用、城市房屋拆遷、移民搬遷安置、公安行政執法、土地行政執法、企業重組改制破產等問題上,地方及有關部門的行政不作為、胡作非為事件層出不窮。

二是民眾法律維權意識增強。儘管「民」在不得已告「官」時,壓力大阻力更大,但「民告官」卻是公正處理官民關係的一種非常透明、更讓人民信服的方式。

朱茂林說,「民告官」案件數量和關注度上升,顯示「官本位」轉向「公民本位」。隨著中國政府職能從管制型轉向服務型,傳統的「父官子民」觀念正在變化,越來越多民眾在遭遇「官害」時,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至於「民告官」勝算幾何?北京市國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運新說,「民告官,起訴難;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難告贏;民告官,執行難;民告官,代價大」。

吳運新表示,受到地方政府干預,有些法院在審案過程中偏袒被告、動員原告撤訴、甚至擅自變更被告等不正當行為並不鮮見。目前行政訴訟中「民」的勝訴率不足三成,某種程度上就與一些地方政府干預法院審判工作有很大關係。

此外,受訪律師認為,「民告官」多一些不見得就是壞事,因為這可能是時代進步和民主發展的必然結果。在社會矛盾凸顯期,「民告官」少了反倒很糟糕,因為這很可能是官民間缺乏溝通管道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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