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彤:中國公民的命運和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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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入了公民維權的階段。1994年以來,群體性事件激增。早在2005年,就超過了八萬起,每五分鐘一起。為維權而上訪的公民,形成了一個遍佈 城鄉的新的群體。在邊疆,在首都,在不同社會階層中,都出現了鍥而不捨堅決維護自己權益的公民。有人估計,中國的上訴上訪者,常年累月保持著一千萬到一千 五百萬人的規模。他們所代表的人群,數以億計。古今中外沒有出現過的這種社會現象,現在在中國出現了。

老百姓誰不想過太平日子?千千萬萬公民前赴後繼走上維權之路,是逼出來的。中國存在著一群以侵犯人權為能事的幹部,正如不久前中共一位省委書記所概 括的, “經常侵犯群眾利益”, “隨意動用警力對付老百姓”。是他們,把老百姓逼得忍無可忍,不得不群起而維權。也是在他們的逼迫下,形成了自覺為人權服務的公共知識份子。不幸的是,在 中國,維護人權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

歐洲議會決定把最高人權獎授予中國的人權工作者胡佳先生,是一個有遠見的決定。不難理解,在歐洲 議會醞釀通過這個決定的過程中,我國的外交官為什麼頻頻奉命干預,虛聲恫嚇,散佈中歐關係將因此遭受所謂“嚴重的損害”之類的威脅性言論。結果當然相反。 由於歐洲議會直截了當作出了這個正義的決定,中國人的心和歐洲人的心重合在一起了。這是最可靠的友誼,勝過一切短命的政治聯盟。人民的友誼是永恆的。中國老百姓維護普世人權,就是推動中國發展成為國際事務中負責任的成員;歐洲議會支持中國維護人權,就是維護世界和平。歐洲議會支持胡佳先生,是對中國一切人 權工作者的普遍支持,是向一切受損害受欺壓的中國公民伸出了聲援之手。對那些把維護人權當作“犯罪”的幹部來說,這是振聾發聵,進行啟蒙教育。胡佳和其他 一切“在押”的人權工作者,本來應該活躍在田間,在街頭,在醫療所裏,不應該蹲在陰森森的牢房裏。

中國老百姓在維權過程中所做的事情,無非是向社會揭露真相,發出警告,提出訴求,要求糾正黨政機關踐踏人權的錯誤,要求賠償,要求依法懲處瀆職的官員,要求剷除危害人權的制度性根源。所有這一切正義而又合法的和平行動,都是文明社會中的健康現象,是建設市場秩序和推動社會進步的積極力量,是使共和國免于走向人民對立面的保證。中國的一黨制使人權事業面臨著特殊的艱難。一党制向中國人權勒索高昂的代價,但也正是一黨制,更加凸現了中國人權事業的正義性和必要性。

中國公民的權利, 和中國的全部法律,連同中國的共和制度,正處在危險中!各種形式和內容的維權,是推動中國進步最強大的力量。維護人權,就是護法,就是救國!侵權和反侵 權,是中國隨時隨地都在發生的現象。既然侵權已經成為官僚政治和權貴市場的家常便飯,維權就理所當然進入了中國公民的日常生活。侵犯你的土地和房屋、自由 和人身、水源和空氣,侵犯你,侵犯你的親人,侵犯你的朋友,一旦禍從天降,誰能躲得過去?請記住,在維權中生活,在生活中維權,這是一黨專政強加在中國公 民頭上的命運和天職。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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