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海藍報導)四川地震重災區綿竹巿東汽中學五名遇難學生家長,被公安以擾亂社會秩序罪週一被拘留,其中三人先後於週二及週三獲釋,另有兩名家長仍被關押拘留所。
漢旺鎮東汽中學五名遇難學生家長,週一因到學校要求校長解釋,東方汽輪,機廠給予綿竹巿政府,用作建新校舍的4,500萬,為何被挪用到別的用途,被綿竹巿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一名懷孕家長週二被釋放,另有兩名家長週三獲釋。
一名獲釋家長張女士表示,公安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將五名家長關到德陽巿一拘留所,期間一名家長被關一天釋放;另外,她與另一名家長,因家人以健康理由申請保釋,所以週三晚上被釋放,但離開前,她們要寫保證書。她說:
「在拘留所的一名老師告訴我們,你們不寫,還不是那麼寃,你們說寃,也不會放你們出去,他要我們寫保證書,叫我們不要再鬧,說我們錯了,擾亂社會秩序。」
張女士又指,21名家長週一被帶到綿竹巿公安局問話,問話後,公安要求她簽一份寫上拘留10天的文件,她表示沒有犯法,所以拒簽,但公安表示簽字便可獲釋,其後才知道受騙。張女士表示,家長們到學校瞭解校舍沒有重建的事情,並不犯法,對被當局拘留感到不滿。
另一名獲釋學生家長陳女士表示,被拘留的4名家長,全被關在一間房內,部分被迫要要勞動,由於陳女士曾動手術,可以豁免,但拘留期間,曾因一名所長問話,她大聲回答,被掌摑面部,引致頭部不適,然後被扣手銬。她說:
「我被那個宋所長用暴力打,被關了一天,沒有吃飯,我很生氣,說我沒有犯什麼法,他摑了我兩下,還把我扣起來。」
陳女士指,她和張女士因動過手術,由家人用健康理由申請,要有醫院證明,及寫下保證書,她們才能離開拘留所。陳女士表示,她們雖然寫了保證書,但並未答應不去上訪,或不再到政府及學校請願。公安曾向他們表示,政府已賠償遇難家長,他們不應該再鬧事,那天二十多名家長到學校,人數太多,所以拘捕他們。
綿竹巿公安局指,東汽中學家長被拘留,有一定的法律依據,至於學生家長所犯何事,公安表示已給他們通知書:
「如果作出拘留決定,肯定有法律依據,那如果提出釋放,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據,至於被拘留這件事,應諮詢律師或法律人士。」
本週一,二十多名遇難學生家長,到東汽中學要求與校長見面,家長中午十二時多抵達,現場已有百多名公安戒備,他們在學校內等候了半小時,仍未見到校長,已遭公安強行帶走。
據學生家長透露,2006年綿竹巿收了東方汽輪機廠4,500萬,用於重建東汽中學校舍,及老師學生的其他費用,但綿竹市將這筆錢用於綿竹市內 的綿竹中學、南軒中學的改建和其他的市政建設。而汶川大地震中,學校教學樓全部倒塌,大約500名師生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