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含青報導)河南上訪維權代表劉學立因在北京上訪,勞教期在一天之內被延長3個月。
據美國中文網絡媒體博訊新聞網報導,河南上訪維權代表劉學立先於9月23日因所謂「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判勞教1年6個月;一天之後,洛陽市勞教管 理委員會又將勞教期改為1年9個月。罪名是:「劉學立長期在北京上訪,聯繫萬名上訪人員簽名致信中共17大,告洋狀,聲稱在北京製造更大社會影響,並從其在北京的租住地查獲蓋有『維權鬥腐救國同盟會』的非法宣傳單多份。」
目前劉學立被關押在洛陽勞教所。本台記者查詢洛陽市勞教管理委員會電話號碼未有結果,於是打電話到洛陽市公安局法制室詢問有關情況,對方表示:
法制室人員:「明天上午給勞教所打電話吧。」
記者:「勞教所電話是多少?」
法制室人員:「不知道。」
記者:「你不知道這件事兒嗎?」
法制室人員:「不知道。」
據一直關注劉學立情況的中國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介紹,劉學立因土地問題到北京上訪,並曾多次因上訪被拘留和勞教:
「他以前跟我們民生觀察聯繫過,他被勞教之後,過了一天,又被加強了三個月,這確實顯示了目前中國法律的隨意性。我注意到他們河南公安部門對他進行勞教還有其他理由,就是說他在國慶和十三屆三中全會期間上訪,勞教書裡面就把這個當成了理由。這很顯然是不能成立的。」
北京律師江天勇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的勞教制度是典型的非法拘禁方式,本身就違反了立法法和憲法。江律師說,劉學立一案再次表明,用勞教來對付長期上訪人士,是中國有關部門的慣用手法:
「這些利益遭到損害的群體在當地不能得到及時解決,往往是通過信訪的途徑來解決。地方政府為了阻止這些人正常的信訪,就給他各種各樣的理由,比如說所謂的非法上訪,甚至羅織一些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國家安全等等這樣的一些罪名,沒有通過正常的審判程序、由法院做出決定,而是由公安機關自己就決定了。對一個人採取剝奪人身自由的這種方式,性質上看起來是一個行政處罰,實際上比刑法往往更為嚴厲。」
民生觀察工作室的劉飛躍說,中國的勞教制度不但遭到國內外輿論的批評,包括中國的體制內學者都一直在呼籲廢除勞教制度:
「勞教制度的非法性是顯而易見的,不經審判就剝奪人身自由,完全是違背現代法治精神的。很顯然,劉學立就是這樣一種勞教制度的受害者和犧牲者。」
北京律師江天勇說,勞教最長被判處3年,但根據情節還可以再延長一年,這樣勞教最長可以剝奪一個人4年的人身自由,比許多刑事處罰還要嚴重。江律師呼籲,中國的勞教制度早就應該徹底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