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經營權流轉?中共三中全會公報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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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季寬北京特稿)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今天在北京閉幕,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但公報僅提到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而沒有提及允許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據了解,相關具體詳情還要看「決定」全文如何表述。

不過,據了解中國官方新華社今天(十二日)將不會披露「決定」全文。

  有關人士指出,公報所提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是解決城鄉二元結構所造成的矛盾。公報述及了今後一段時期的農村工作目標,並未涉及達到目標的具體方法,而有關「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就屬於具體方法的層面。

然而,新華社今天發表的特約評論員文章,也只提到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樣沒有提到經營權流轉。

十七屆三中全會前,由於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九月三十日在安徽考察農村改革發展情況時指出,不僅現有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長久不變,還要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要根據農民的意願,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自此,有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引發了中國大陸內外各界重視,包括新華社在內,都開闢了專欄介紹當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各種形式,有的官方媒體更在網上讓農民及各界人士就此發表意見。

其中一種主流看法是,允許農民土地經營權流轉是大陸農村土地向私有化邁進的一個重要開端,但官方媒體隨即發表一篇中共中央黨校專家的談話,否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土地私有化。

與此同時,中國大陸農業主管部門媒體的人員對此表現相對謹慎,一再強調要看十七屆三中全會公報的口徑再說,同時也指出,有關私有化的說法並不一定準確,只是媒體各自的解讀。

據此,今天十七屆三中全會公報完全沒有提到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確實出乎意料,但情況究竟如何,還要看上述「決定」全文才能下斷論。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決定」也沒有觸及「流轉」,那這就不是一個小問題,而是涉及胡錦濤的講話是否受到抵制的大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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