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報導)目前,中國的城鄉土地價值「剪刀差」問題日益嚴重。城市建設徵地、拆遷導致農民利益受損,影響社會安定。有中國專家為此呼籲,進行土地制度的新一輪改革。
浙江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賈生華教授日前在《經濟參考報》上發表文章指出,新中國建國後,為了實現「快速」工業化而採取了犧牲鄉村,發展城市的工業化戰略,農產品價格實行統購統銷,工農業產品存在「價格剪刀差」。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又在城市發展中實行「土地剪刀差」。農村土地雖然是 「集體所有」,但實際上村集體並不能買賣土地,只能由政府買,由政府定價。政府在徵用、徵購了土地之後,再將土地使用權出售給開發商等企業,政府從中獲得 了巨額「剪刀差」。開發商等再從出讓、轉租、開發等經營行為中賺取巨額利益,由此產生大量的城市富豪。城市居民也可以通過購買房地產,隨著土地的升值獲得 財富的增長。他們都利用「土地剪刀差」,分走了農民土地的商業利益。
山西的國家級農業專家吳瀛洲就當地政府利用土地價格「剪刀差」,徵用農村土地,舉例說:
「關於剪刀差的問題,我舉個例子:我們這兒一個農村政府強徵了400多畝土地給了400多萬塊錢。400多萬塊錢是一個什麼概念呢?就是說在北京、上海、南京這些大城市僅僅相當於一座房子,它叫補償費,不叫土地價格,這樣農民就吃大虧了。政府搞政府經營,土地財政,政府經營城市,政府成了公司了。政府發包土地、政府買賣土地。政府就是政府,商業就是商業,現在搞糟了、搞糊塗了。實際上按照中央的政策是違法的。」
對於吳瀛洲談到當前中國農村中的「土地財政」現象,賈生華教授認為,時至今日,「土地財政」已經為各級政府創造了巨大的財富。但由此也給社會的和諧發展,尤其是城鄉統籌發展帶來不少問題,城鄉差距越拉越大。在政府和農民處於市場不平等地位的情況下,農民自身擁有的宅基地不能實現市場化,沒有任何商品價值,大批農民進城打工,他們身無分文,家裡的土地沒有任何市場價值,使他們一方面面臨城市裡高額生活成本的生存困難,另一方面也造成農村土地資源浪費和城鄉住房資源極大的不平衡。旅美中國學者何清漣女士對於中國農村城鄉土地價值「剪刀差」問題也表示:
「應該說問題都出在哪裡呢?不是城市用地和農村用地剪刀差的問題,而是因 為中國政府利用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事實上也是國有,強買強賣,他出什麼價就是什麼價,用政府權力迫使農民同意,不同意的話就是警察上門,各種各樣的暴力出現了。而政府在這一買一賣中賺取了巨額的差價。而這個土地差價不是由城鄉土地的剪刀差決定的,而是由地塊兒的商業使用價值決定的。」
賈生華教授在文章中建議,開展新的土地制度改革,制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以構成中國土地市場的完整法律體系。對此,吳瀛洲認為,現行的土地承包責任制掩蓋了過多的社會矛盾,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首先是土地改革,土地管理必須法制化:
「如果不從根本上實現土地還權與民、土地的所有權還給老百姓,政策必須受法律的約束。土地承包責任制裡頭掩蓋了很多漏洞。土地不是你的,幹部隨便批宅居地,幹部就得到好處了。三農問題首要是土地改革,土地管理必須法制化,法制化就必須回到建國初期土地法大綱『農民所有』這個法律的基礎上去。辦不到這點的話,不管是哪一個中央領導、哪一屆中央政府都搞不下去。」
報導還指出,一些專家認為,新中國成立後的經濟發展是,前三十年靠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後三十年靠城鄉土地價值剪刀差。中國農民是城市化徵地的犧牲者。由此引發的徵地拆遷悲劇在農村各地不斷上演,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賈生華教授指出,在實施中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開始階段,政府徵用土地的面積和收益可能會減少,而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由於利益受損,也可能會反對改革。但如果政府能夠退出「賣地生財」的經濟角色,擺脫利益關係,發揮對土地監管和規劃的真正政府職能,就可以使土地非農化的升值收益更多地留給農村,有效解決中國城鄉發展不均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