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據報導,針對河北省政府要求律師不要受理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的訴訟,中國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主任吳革抨擊,當地政府如此行為違反了中國憲法精神,違反了「律師法」,更侵害了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香港大公報今天報導,大陸律師界人士近日透露,河北省政府部門在三鹿毒奶事件遭公開揭露之前曾與律師界人士開會,要求律師不要受理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訴訟,導致河北省律師迴避和拒絕受害者索賠的委託。
中國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主任吳革說,中國憲法規定,公民依法享有辯護權,他們有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河北禁止律師為三鹿奶粉受害者訴訟的行為,不合乎憲法的精神,違反了憲法。
吳革指出,此舉同時也違反了「律師法」,干擾了律師的正常執業。「律師法明確規定了律師接受公民委託,代理訴訟的業務範圍,他們不僅可以接受受害人的委託,甚至死刑犯也可以委託律師為其辯護。」
吳革指出,「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公民享有訴權,可委託律師起訴,以及實體權,有獲得實體賠償的權利。
吳革說,不允許律師接受三鹿奶粉受害人委託的決定,無論是誰作出的,都是違法的,應受到法律的處罰,律師可以直接通過訴訟保護自己的執業權利。
吳革並說,根據中國國務院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實施的「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貧困人口、殘障人士、其他特殊的人群,可以獲得國家法律援助。
吳革說,「這次三鹿奶粉的受害家庭大多都是中低收入階層,也屬於特殊人群,他們應該獲得國家的法律援助。」
吳革表示,對於三鹿奶粉的受害者,中國政府應該掏錢使他們獲得法律援助,得到法律的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