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報導)在8 月30日國際失蹤人員日,聯合國呼籲各國關注強迫失蹤的問題,就是指一些人因為各種原因,特別是政治原因,突然非自願性地失蹤了。有人認為,中國大陸近年來這個問題很突出,不少維權人士,上訪人士被突然綁架,或被不明身份的人帶走,而他們的親屬很長時間得不到他們的消息。
據聯合國電台報導,在8月30日第25個國際失蹤人員日前夕,聯合國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發表聲明,提請人們對非自願失蹤問題的關注。據相關解釋,強迫失蹤是指在違反當事人意願的情況下予以逮捕、拘留、綁架等剝奪自由的形式,隨後又拒絕透露其命運或下落,或拒絕承認剝奪了其自由等將當事人置於法律保護之外的做法。
聯合國的工作組指出,強迫失蹤在全球所有地區都存在,受害者包括人權衛士、宗教領袖和屬於不同種族和土著群體的人。工作組並表示,各國政府的配合對於發現失蹤人員的下落至關重要,因此呼籲各國通過《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公約》並採取行動解決所有的失蹤案例。
中國西安觀察人士,前媒體工作者馬曉明認為,在中國大陸,政府恰恰是眾多非自願失蹤案件的黑手:
「最需要關注的是政府行為導致的失蹤問題,突出的例子就是北京奧運期間,很多上訪人員失蹤了,因為他們上訪或是要求申請在政府劃定的區域裡示威,像這樣的情況在其他國家是少有的,可說是中國特色的失蹤問題,應該引起國際社會尤其是中國本國民眾的關注,尤其是政府不讓報導這些事情,他們無從知道。」
上海被拆遷戶桂麗萍週一接受本台採訪時正被非法羈押在靜安區一家小旅館內,她從7月4日在北京上訪被官方截返後就一直失去自由,其間更屢次遭到暴力毆打,並以勞教威脅她不准向外透露遭遇處境:
「六、七個看守看著我。但是我敢講,因為犯法的是他們,憲法賦予的公民有上訪、表達的自由,他們沒有任何法律文書,就跟我說要配合奧運,就把我關在這旅館裡。他們可以任意打我,警察強行抓我回上海的時候打了我幾十個耳光臉都腫了,身上被腳亂踢,你說我還有什麼人權!」
除了依法申討自身權益而被強行剝奪自由的人群,在中國大陸還有很多民間人權人士以及持與政府不同意見者也經常成為被強迫失蹤的受害者,然而這一問題至今處於報導、研究、司法解釋的盲點,北京人權律師莫少平週一接受本台採訪時說:
「這個在中國司法界是很生疏的概念,確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本身的報導就很少很少,另外這方面的研究也比較少。但現象是有的,你像胡佳的例子就非常典型,曾經一下子失蹤幾十天,不知所蹤失去聯繫,家人報警也不獲受理,他回家以後才知道是司法機關沒有出示任何手續情況下,被關押某處了。」
莫律師提到的人權人士胡佳,在不斷被非法強制失蹤、剝奪人身自由後,最終在去年年底被當局抓捕,其後以煽動顛覆罪判刑三年半。而胡佳的妻子曾金燕也至今消失於公眾視野,據親友透露她和未滿一歲的女兒至今被7名國保看守軟禁,除了家人以外不准與外界見面,當局更以她在獄中的丈夫作為威脅為不允許她接受媒體電話的採訪。
另外曾在國際上引起極大反響的北京人權律師高智晟,06年底被判刑3年緩刑5年,回家後曾向外界反映全家人被無理軟禁的情況,從去年年中舉家失蹤,所有親屬不敢對外透露任何信息。週一,本台從他在陝西的一位親屬處得知,他目前在天津,其它情況再不便說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