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記者陸芳、李明採訪報導】中國江蘇省阜寧縣城管科長劉萍近日在互聯網上,揭露該縣檢察院對他施加多達31種酷刑,以達到逼供的目的,劉萍表示,非法拘禁期間,非人的折磨,導致他身心受創,只好違心的在編好的材料上簽字認罪。此後歷經5年上訪,但因官官相護,至今仍有冤難申。
劉萍表示,阜寧縣檢察院一貫用酷刑逼供,據稱有31種酷刑。他在關押期間,有42天日日夜夜的被各種酷刑折磨。
劉萍說:「最難受的是,他們用竹片把手指全部敲成瘀血,敲成瘀血以後,用縫被子的針戳你的手指,戳破把瘀血擠出來。」「腋下部位皮膚是比較軟的,當時我的兩個腋下全部被掐的發黑,那個方法是太殘忍了,太多了,還有用竹片敲你的下面。」
劉萍表示,當時爲了早點結束那地獄般的生活,只好在檢察院人員編好的材料上簽字。放出來後至今已經上訪、上訴5年了,但因爲官官相護,至今有冤難申。
劉萍說:「叫你在一系列筆錄上簽字,簽字說他們檢察院沒有刑訊逼供行爲,你出來以後,這是第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是,不要上訪,不要在外面說他們刑訊逼供的事﹔第三個是,不要參與阜寧縣其它案件。」
劉萍在投訴材料中指出,他的岳父是當地交通局負責人,與阜寧縣原反貪局局長晏愛華有過節,誣陷他99年幫岳父辦理業務時貪污,窩藏19.6萬元,2003將他非法拘禁5個月,還扣押他近50多萬元的財產,至今未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