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資金因承辦人異動移轉 絕非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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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五日電)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今天表示,匯留海外資金總額是美金兩千萬元;相關資金是在2007年前即存在,與「巴紐案」相關資金的被領走,不但時間不合,也無任何關係與牽連。資金異動,是因為個人銀行業務承辦人工作異動而隨之移轉,絕非意圖洗錢。

針對部分媒體對陳水扁海外存款的報導,陳水扁經瞭解相關細節後,辦公室發布新聞稿做出四點澄清與說明。

陳水扁表示,相關匯留海外資金的總額為美金兩千萬元,並非部分媒體所報導的三千萬元,有此誤傳是其中有一千萬元的匯款被重複計算。

第二,他表示,相關資金不是在2007年一月才一次匯出,而是於2007年前即存在,與「巴紐案」相關資金的被領走,不但時間不合,也無任何關係與牽連。

第三,相關資金的異動,由「荷蘭銀行」轉到「標準銀行」,再轉到「瑞士信貸」,是因為個人銀行業務承辦人工作異動而隨之移轉,絕非意圖洗錢。

第四,陳水扁強調,昨天記者會時,他曾表示相關選舉經費剩餘款不是一己所有,這些錢來自於社會,應用之於社會,應全數用於公共用途。其中部分資金在相關資訊被披露前,已用於台灣的國際外交工作,未來他將信守承諾,將歷次選舉的剩餘款捐出,全數用於關懷弱勢等社會福利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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