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兩名男子在北京天安門地區以不合理的高價,敲榨遊客買下代為拍攝的旅遊照片,遊客不買竟然被痛毆強迫買下,近日北京宣武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
据北京「京華時報」報導,五十一歲的吉林人李景春夥同三十一歲的河北人艾學禮,長期非法在天安門廣場、故宮附近遊覽景區為遊人拍照。
今年一月十六日中午,兩人在天安門廣場與一名徐姓遊客商議,以每張人民幣五至十元的價格為對方拍攝照片二十餘張。但未經遊客同意逕行多拍照片,在附近巷子內要求遊客買下全部洗出的照片。遭到拒絕後,毆打徐姓遊客強迫以四百元的價格將照片買下。
後來這兩人又在天安門廣場和故宮附近,以相同方式,強迫四名遊客花費共計九百八十元的價格購買多張照片。
法院認為,李景春、艾學禮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進行交易,情節嚴重,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應依法懲處,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