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政祥 黄佩仪 台北采访报导】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国民年金,劳保年金双金制度,国民年金将于2008年10月实施,劳保年金也将在2009年1月上路,让台湾民众“老有所养”。由于很多人对于这两个新制度的内容还是不太清楚,台湾行政院找来内政部、劳委会等部会首长,亲自解释!并表示将会加强宣传,能让民众有更多的了解!
行政院新闻局长 史亚平:“国民年金制度及劳保年金这两个重大社会安全制度推动后,可说是我国继全民健康保险开办后,正式迈入全民保险的新时代。”
国民年金在保障25岁以上及65岁没有参加军公教、农保约计470万的国民及其遗属,包括退休劳工、家庭主妇等﹔采社会保险方式办理,一般国民补助四成保险费外,对于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更提高保险费补助比率,最高可全额补助,而无力一次缴纳保费者,更可透过分期或延期方式缴纳。
行政院内政部长 廖了以:“10月1日确定要上路,一般民众在政府吸纳40%,民众自行负担60%,也就是449元跟 674元。”
劳委会主委 王如玄:“让工作一辈子,为台湾经济打拼的劳工退休后,能“老有所养”,可以月领给付,安享老年生活……劳保年金最大的意义。”
劳保年金2009年1月1日开办,年资满15年就可申请劳工老年年金给付﹔劳保年金是活愈久领愈多,平均领8年就超过一次全领,且国保年资可与劳保合并计算,未来会加强宣导,让民众更清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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