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七月十一日起,中國大陸北京市將對主要地區、機場、車站、奧運場館周邊地區進行廣告控制。根據規定,北京奧運期間觀眾不能在場館內喝非贊助商飲料。
官方「人民日報」報導,北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副部長陳鋒表示,這些隱性廣告禁令將一直持續到九月十七日北京殘奧會結束,但中國政府保護奧林匹克智慧產權的努力會持續下去,不會局限在奧運會舉辦期間。
北京奧運實施廣告控制的目的:一是用於宣傳奧運及舉辦城市;二是從北京奧組委的角度明確贊助企業的地位;三是支持贊助企業的營銷宣傳。
陳鋒說,北京奧運會的贊助商依法享有使用奧林匹克智慧產權進行市場營銷的權利。只有保障好市場營銷權,才能保護奧運合作企業支援奧運的積極性,促進奧林匹克運動良性發展。
廣告控制實施後,北京奧組委將對電視媒體、平面媒體以及網路進行監控,從源頭上防範隱性市場行為。
根據規定,奧運聖火傳遞期間,非奧運贊助企業用聖火形象做廣告,非奧運合作企業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或使用「激情2008」、「奔向2008」等元素,媒體開辦奧運相關欄目時與非奧運合作企業合作或做廣告,都在禁止之列。
北京奧組委發現問題後,首先將和行為人溝通,告知對方停止該行為。如果行為已在事實上構成侵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依照「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條例」進行處理。
中國廣告協會也將履行行業引導和監督的職責,對發現問題採取前兩次勸誡、第三次通報批評的做法。
此外,北京奧運觀眾不能統一穿帶有廣告色彩的服裝,喝非贊助商飲料,進行隱性廣告市場活動,這種群體性行為將被嚴格限制。
北京奧組委在奧運門票上註明相關規定:所有飲料都禁止帶進場館,觀眾可在場館內購買奧組委指定品牌飲料,比賽時場館內將有專人檢查,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服裝進入場館,工作人員將用帶有奧運會標誌的不乾膠貼在涉嫌廣告標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