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院24號舉辦一場人體試驗法制化暨受試者保護的公聽會,針對現行醫療法在人體試驗法制化與受試者權益保護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醫界希望能儘早人體試驗能儘早法制化以保護主持試驗的醫生與受試者 並提升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何博基表示,人體試驗的受試者應該有完全瞭解受試的權益
「受試者是對於我們全體人民健康最大的功臣,因為沒有受試,我們不知道這個藥對人類有沒有傷害,因此在規章外,另外法制化,定一個章程是必要的。」
何博基指出癌末病人接受國外新藥物的試驗,對人類醫學的提升有很大的助益,但是也不能過度以「新藥人體試驗有利於全體人類健康之促進」等理由而犧牲受試者的權益。
臺灣目前能做人體試驗的醫學中心與教學醫院共有一百多家,前提是需獲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的核准,且取得受試者的同意。但對於受試者對像的限制、保險以及弱勢族群權益的保障並沒有完整規定,有些只用行政命令或倫理來規範,無法有效保護受試者的權益。
與會人士認為應盡速將人體試驗法制化,才能讓研究人員不至於因為法令而綁手綁腳,也能真正落實保護受試者的權益。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林佩縝 臺灣臺北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