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二十七日電)在國際油價飆漲,以及節能減碳趨勢下,燃煤、燃油的火力發電廠推動困難重重;顧全整體電源規劃,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能有著落,則新政府未來重啟核能發電將更具正當性。
在不蓋核五前提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指出,核一、二、三、四廠,分別有再增二至四發電機組的空間。新任主任委員蔡春鴻指出,原能會將就既有核電廠機組擴增之審查作業,從法規和技術面預作規劃準備,「但不會主動關切」。他強調,一切將配合新政府能源政策規劃。
他表示,獲劉揆徵詢出掌原能會時,雙方曾就未來能源政策深度討論;他說,可確定的是,「節能減碳」將成為主軸。
他說,政府過去能源政策只講能源供給,但新政府將擬定多元、全方位能源政策,節能和減碳目標都將納入;可預期,無碳能源「核能」勢將成為重要一環。在此背景下,他認為,原能會將扮演較過去8年更積極角色。
然而,就內閣分工角度來看,電力規劃為經濟部業務,非原能會責任;他因此表示,原能會並不會推動核能發電或倡議蓋新電廠。不過,在政府決策有需要時,原能會當然須提供專業意見;他說:「我們的立場相當單純。」
他表示,若要蓋一座新電廠,約需費時10年;而若從整體電源開發規劃角度來看,甚需更長時間。他認為,若將既有核電廠延役看成電源規劃的一環,從增加裝置容量觀點來看,他認為:「他們(台電)假如有延役打算,應該越早越好。」
蔡春鴻說,過去八年因「非核家園」造成的限制,若因新政府上台而和緩下來,那麼,就算先不講核能於未來能源政策將扮演的角色,至少台電就既有電廠提延役時申請時,將可少一點顧忌。
而觀察國際趨勢,他說,美國至少有四十機組已獲其NRC(核能管制委員會)許可延役。那麼,台灣是否可像美國一樣,在安全基礎上,許可機組延役?他說,這部分得依各廠運轉經驗,進行各別考量。
不過,他補充指出,美國電廠運轉執照是一次給足四十年,而台灣則須經十年換照審查程序,也就是每十年就會進行一次總體檢。由於原能會和台電每十年即針對機組老化、壽命相關議題進行審查,對於機組延役的考量,他強調:「我們只會做得比美國好。」
而因法規上也已完備,他說,「只要台電準備好了,把資料送過來,我們就可依法審查。」
至於核四廠一號機能否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如期商轉?蔡春鴻指出,工程進度並非原能會關注重點。他說,核四已進入施工後期階段,接下來為一系列試運轉和測試,包括每一局部功能的測試。
他表示,核四終期安全分析報告(FSAR)的「程序審查」業於3月間告一段落,目前已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原能會依法應於14個月內,就核四是否符合法規標準,完成審查;換句話說,最遲明年5月間,就可知核四是否獲發運轉執照。
蔡春鴻強調,相關歷程,與核一、二、三廠建廠、試運轉,乃至運轉執照發放並無二致。不同的是,核四歷停建、復工,其過程較前3廠面臨更多困難,造成施工期延宕;因此,他說:「原能會更需戰戰兢兢,依法嚴格把關。」
不過他強調,核四是否如期完工,並非原能會考慮重點;他說:「假如在安全無虞情況下,原能會將發給運轉執照,但沒有任何時間限制」。他強調,原能會將站在核能安全立場充分把關,「立場單純、沒有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