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涉嫌貪污案4月11日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陳良宇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法庭認定其受賄、濫用職權等罪名成立。
據BBC中文網報導,現年61歲的陳良宇上月就上海社保基金貪腐案受審。他被控以四項受賄、一項玩忽職守和兩項濫用職權罪名。其中受賄控罪涉及收受資金近240萬元。
濫用職權罪方面,據中國《財經》雜誌報導,陳良宇涉嫌協助弟弟陳良軍非法獲得600畝土地使用權,獲利1.18億元。
據報陳良宇在庭審上承認對案件有「部分責任」,但沒有直接認罪。
在2006年中被揭發的上海社保案牽連甚廣,除了陳良宇外,還涉及當地20名高級官員和商界要員。
由於涉案人員眾多,當局要把各嫌疑人分送上海、吉林和安徽三地偵辦審理。
星期一(7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法院對上海社保案的關鍵人物張榮坤判處有期徒刑19年、沒收資產13億餘元。
起訴書顯示,自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經營證券投資的張榮坤分14次向原中共政治局常委黃菊的秘書王維工行賄近千萬元人民幣。
中國國家審計局上月公佈數據說,上海社保案涉及挪用資金高達339億元,遠高於原來估計的4.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