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科索沃議會一致通過了新憲法。新憲法將在6月中旬聯合國向科索沃領導人及歐盟文職使團完成權力交接時生效。
新憲法宣布科索沃為“一個有獨立主權的、不可分割的民主國家”,并決心把科索沃建設成為“一個自由、民主、愛好和平并屬于科索沃全体公民所有的國家”。
新憲法也產生了科索沃的外交部,國防部,安全部隊,憲政法院和情報机构。
新憲法中還根据聯合國的“監督獨立”計划,為保護科索沃的少數民族-塞族做了全面而詳盡的規定。
科索沃總理塔奇在議會說:“今天我們決定沿著自由、民主國家的道路前進,科索沃共和國的憲法就是我們的愿望,是科索沃國家合法性的体現。”
科索沃憲法草案于本月2日獲得了歐盟駐科索沃特別代表的批准,并于7日交由科索沃領導人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