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溫哥華二十日法新電)科學家今天說,錢可以買到快樂─只要錢是花在別人身上,或用作社會志業的話。 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心理學家鄧恩在明天出刊的「科學」期刊發表研究,證實諺語「施比受更有福」背後的科學根據。
研究人員進行三次實驗,評量人們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或用在請別人吃飯、慈善捐款等社會公益用途之後,感覺有多快樂。 鄧恩是這份哈佛商學院碩士生阿克妮與諾頓合著研究的主要作者,她說:「我們發現,花較多錢在別人身上的人比較快樂。」
鄧恩說,過去有研究發現快樂與慈善贈與的關聯,但這份新研究顯示,支持社會公益的捐贈,是快樂的真正原因。 第一份研究僅評量六百三十名美國人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或拿錢給別人後所描述的快樂感,評分從一到五。拿錢給別人者描述的快樂感較高。
第二份研究評估一家公司的職員花掉三千到八千美元不等的分紅後,快樂感有何改變。 鄧恩說:「花較多分紅在社會捐贈者比較快樂。」相較於對別人一毛不拔者,三分之一分紅花在別人身上者,快樂感紮紮實實地高了兩成。
第三份研究中,研究人員拿給溫哥華的大學生五美元或二十美元,然後告訴他們當天要怎麼花這些錢。 他們要半數學生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其餘學生的錢則要拿來請其他人。報告說,當天結束後,花錢在其他人身上的學生說自己比較快樂。9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