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八日電)國人出國帶回除蟑、除蟻等環境用藥,用不完想上網拍賣,小心觸法。環保署今天表示,環境用藥製造、輸入都要申請許可,沒有許可證號公開販售就屬違法,屢犯或勸阻不聽,可處新台幣六萬到三十萬元不等罰金。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品管制處下午公佈2007年查獲網路拍賣違法環境用藥結果,共查出「慌蟑」、「蟑不來」、「滅蟑清」、「蟑螂藥一點絕」等十餘件違法網拍環境用藥,經查上網拍賣的賣家多是學生、家庭主婦。
毒管處處長袁紹英表示,環境用藥具有毒性,製造、輸入都要申請許可,自外國攜回自用的環境用藥,只要在一公斤內也不違法,但若用不完想上網拍賣,就已明顯觸法。 袁紹英提醒民眾,選購環境用藥應選用有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號的產品,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的產品,極可能危害自己的身體。
毒管處科長陳淑玲表示,環保署有專人每兩星期會到拍賣網站巡邏,發現網拍環境用藥賣家多是不清楚相關規定,而且廣告用詞都流於誇大不實,第一次查獲時,通常會輔導、勸說,第二次再被查獲時才會開罰。97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