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間電台申請覆核暫緩令遭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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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香港民間電台就法官暫緩執行電訊條例違憲裁決,向法庭提出覆核申請,星期三遭原審法官駁回。民間電台負責人員表明,會為爭取廣播自由抗爭到底。

民間電台要求覆核裁判官暫緩執行電訊條例違憲裁決的案件,星期三上午在東區法院開庭,代表民間電台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表示,程序上一宗案件不一定需要在得出最終結論後才能上訴,並指律政司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是針對違憲裁

決,裁判官仍然可以就撤銷6名被告傳票的暫緩令,作出覆核。經過近4小時的聆訊,裁判官游德康下午駁回民間電台的覆核申請,指由於案件已展開上訴程序,法官無權覆核。

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對裁決表示失望,指港府一連串的檢控都是有備而來。

香港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禁制令的目的大家很清楚看到,就是不想民間電台繼續透過平台呼籲群眾上街,不想民間電台可以立即運作。基本上,特區政府是輸打贏要,利用律政司和高等法院作為政治打壓工具,令我們犯上禁制令,這是特

區政府很醜陋的做法。

原案被告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指責律政司長黃仁龍不盡責,並未準備修訂法例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和廣播自由。他和民間電台都表明抗爭到底。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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