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華案引發香港法律層面言論自由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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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人被港府控告參與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的案件,12月7日星期五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多個民間團體到場聲援被告,抗議港府打壓言論自由。法庭即席決定將有關案件合併,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審。

數十名香港支聯會、學聯及教協成員一早到東區裁判法院外聲援,抗議港府無理檢控打壓言論自由,要求開放民間廣播。

經過約一小時的庭訊,法官接受控方要求,將司徒華的案件與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指控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的司法覆核一併審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提堂。

司徒華等人的代表律師、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同意。何俊仁:「同意首先知道憲政上的挑戰結果如何,這個憲制性的司法挑戰,就是我們對政府檢控民間電台無牌廣播這個罪,是違反人權法、違反國際公約、違反基本法的。」「對更多人來講又是一種政治的恐怖手段造成的威脅,我們覺得這件事應該透過立法解決,應該正式透過立法來開放大氣電波。」

司徒華則批評港府的檢控是擾民。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現在證明了它(港府)可以說是沒有智慧,也可以說它有很多很壞的智慧,一直消耗我們的時間,不單是消耗我們的錢。」

社民連主席黃毓民則呼籲港人要捍衛言論自由到底,否則會淪為和新加坡一樣,政府利用官司無止境的消耗民主派的資源。香港社民連主席黃毓民:「我希望大家支持民間電台、聲援華叔,華叔是民主派的道德象徵,它都夠膽告,你說它有多大膽,如果司徒華都搞定,那其他民主派它都搞的定。」

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則重申一定抗爭到底。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當它有宣判的日子,就是我們復牌的日子。」

民主黨表示已向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港府解釋過去是否有引用以電訊條例23條檢控的案例,及當中是否有涉及政治性的檢控。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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