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美國前世界重量級拳王泰森,承認擁有毒品和在藥物影響下開車,星期一(11月19日)在亞利桑那州獲法官從輕發落﹐被判十天拘役,不過只需要坐牢一天、三年緩刑,外加36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今年41歲的泰森,去年十二月開著他的BMW轎車,在路上狂奔,差一點撞上警車,事後警方在他車上的好幾個地方,共找到2.16克的毒品,他的尿液也有大麻反應。泰森所犯罪刑,最高可處四年三個月的監禁,結果卻獲得法官的從輕發落﹐只需要坐牢一天、三年緩刑。
法官阿布拉姆(HELENE ABRAMS)在宣佈判決後對泰森說﹕“你有家庭的支持﹐有子女要扶養﹐許多人都非常關心你﹐我希望你不要讓他們失望。”
泰森的律師表示,泰森在被捕之後,展現了充分的後悔之意,除了接受戒毒治療之外,他還參加反毒品的宣傳工作。
泰森會在星期二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