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由47個成員國組成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10 月2日,一致通過決議案,譴責緬甸政府對和平示威者的暴力鎮壓,呼吁對緬甸人權狀況進行獨立調查。
決議案中強烈反對緬甸軍政府鎮壓異議人士所用的暴力手段,包括毆打、殺害、任意拘禁和強迫使人失蹤;並敦促緬甸政府立刻釋放所有在最近抗議中被拘押的民眾,以及包括民主派領袖翁山蘇姬在內的政治犯。
決議案還要求緬甸政府確保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完全尊重,將侵害人權的犯人繩之以法,以及與聯合國特使、人道組織及人權理事會將促請前往的特別報告員合作。
這項決議還得到了一些作為觀察員身份的國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