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受到台灣人權團体與司法單位關注的蘇建和三死囚案,歷經16年三次非常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雖於2003年以罪證不足做出無罪判決,當庭釋放蘇建和三人。但6月29號(星期五)案情出現逆轉,高等法院合議庭更審維持原判死刑,引起台灣社會重大討論。有專家指出,此案很可能是冤獄,對於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制、與警察制度有很大的影響,目前三人的義務辯護律師表示,將持續上訴。
蘇建和三死囚案,合議庭裁定蘇建和、劉秉郎、庄林勛等三人有罪,改判死刑以及終身褫奪公權。
蘇建和得知再次的死刑判決,在庭外除了表示自己的清白,并強調會繼續上訴。蘇建和:“生活在我們這塊土地上, 我得到很多溫暖跟支持,同樣的,我不相信我們司法沒有進步改革的一天, 我還是會繼續期待,等到我們司法有真正公正的一天的到來” 。
為蘇案辨護的蘇友辰律師,反穿律師袍表示抗議司法,哽咽的表示:“連李昌鈺這种專業的鑒定,鑒識意見, 竟然,也棄之如蔽掃, 他們全是不在場, 結果今天還竟然以這個不實的自白, 定他有罪 ,而且定他是一個死罪,三個死罪"。
對于今天判決的理由,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說,合議庭除了采信已經伏法的王文孝供述.坦承四人共犯,以及蘇建和等三人自白的供述外,也采用經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完成的刀器鑒定報告,認定吳銘漢夫婦的刀傷不可能為同一种刀器所造成.凶手至少在兩人以上。
至于國際鑒識權威李昌鈺提出的“不排除一人一刀所為”結論,合議庭認為他只是臆測﹐悖离事實。
溫耀源:“李昌鈺所謂不排除一人一刀所為我們合議庭是不認定他的證詞﹐也沒有很明确﹐所以他是一种臆測﹐背离事實。”
蘇建和、庄林勛、劉秉郎是台灣史上最受矚目的死囚案。他們三人被控為1991年間的台北縣汐止吳姓夫婦命案的共犯,三人并于隔年被判處死刑。但因唯一證据,只有當事人遭到刑求下寫出的自白書, 所以歷任包括馬英九等多任法務部長因證据不足,未忍批下行刑令。
由于全案為三審定讞,蘇建和等表示,將會再度上訴。
新唐人亞太電視 阜東 何安弘 台灣台北采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