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上海訪民毛恆鳳,在法院沒有開庭審理的情況下,二審被以所謂的"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兩年六個月徒刑,20號,毛恆鳳的辯護律師李敦勇指出,這是一個非常無理的判決,明顯帶有傾向性,顯示當局想趁此機會把毛�鳳關到奧運會結束。
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6號,裁決毛恆鳳維持一審原判。毛�鳳的丈夫吳雪偉,對於法院不進行公開審理,十幾分鐘就草草結束判決的作法感到氣憤,他指出,關於一審判決許多不合理的指證,法院不但不採用,執法人員還不允許律師與毛�鳳會面,甚至對毛�鳳說謊:
吳雪偉:「有關的人跟她(毛�鳳)說:這次二審妳們家裡沒給你請律師,這就是說謊嘛,律師的二審辯護詞、委託書,都給法院了,(法院)它們還跟她說沒請辯護律師,這全都是假話,都是騙人,大大小小的謊言都要說。」
據了解,法院以毛�鳳被拘留期間,毀壞賓館2座台燈為由,在今年1月判處她兩年六個月徒刑。辯護律師李敦勇表示,客來登賓館明文規定,每盞賠償人民幣50元,法院卻提出2作檯燈價值共計6040元。
李敦勇:「對這個台燈價格認定方面,都是由政府部門一手操辦的,這個明顯就是不合理的,因為她判2年半正好把她關到奧運會開完以後」
李敦勇律師指出,中國的司法機關沒有獨立自主的能力,法官即使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仍然必須順應上面的要求。
李敦勇:「法院自己沒有權力,因為上面有個政法委,政法委上面也有個黨委,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所有懂法律的人知道這樣違法,它也感到無能為力,因為這個是中國的制度形成的。」
新唐人記者 梁欣 伊屏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