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加拿大聯邦法院星期四裁定, 加國移民部為遣返廈門遠華走私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所做的風險評估結論理由不足,應該進行司法复核。 這意味著賴昌星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直到這一過程結束。
賴昌星的政治庇護申請已經被加拿大否決,但他的遣返案卻已纏訟七年。
負責此項裁決的法官蒙堤格尼表示,遣返賴昌星是高度敏感的政治問題,但他在做出上述裁決時并未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
賴昌星被中共指控為"遠華"走私案的重要嫌犯,他于1999年逃到加拿大。他曾稱自己是中共政治權力斗爭的一個棋子。“遠華案” 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走私案,所涉案的金額高達上百億美元,并且涉及中共軍方、公安及政界官員7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