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強:迫害違法 應停止鎮壓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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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山東維權律師李建強在為池建偉作無罪辯護之後,近日接受了本台記者的專訪。李建強律師指出,中共當局僅憑當時領導人江澤民的意思下達內部通知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違法行為,當局不應該再繼續對這個信仰團體進行打壓。

浙江民主人士池建偉因為傳播法輪功內容的光盤而面臨被中共當局判刑,作為池建偉的辯護律師,李建強表示,他經過大量查證後,發現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都沒有法律文件,中共的法院和檢察院僅僅根據1999年《人民日報》上的一篇文章,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判刑勞教。

李建強:『也就是說某些領導人的權力,和這種黨的權力,往往高於法律的權力。這點事實上我覺得還是太過分,領導人的個人意思,通過內部通知的方式來操作,顯然不符合法律。』

當問到李建強代理與法輪功有關的案件有沒有感到壓力時,他表示他只是做了一個律師應該做的事。

李建強:『因為律師的職責就是要維護法制的尊嚴,為建設法治社會做出一些貢獻。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糾正這樣一個非法的狀態。不應該再這樣無法無天的對一個信仰群體打壓,所以我覺得我這樣做還是有意義的。』

李建強曾為師濤和李元龍等維權案件做過辯護,他於去年11月接下池建偉案件,並在今年2月27號出庭為池建偉作了無罪辯護。

新唐人記者 唐宇 周平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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