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法庭拒所有证据 当事人被迫入狱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当地中领馆前抗议案于11月30日下午结束。初级法庭法官拒绝
所有辨方的呈堂证据,判两名学员罪名成立。它们分别被罚款1千与1千5百新元。两
名学员认为审判过程严重不公,拒绝接受,进而要求上诉高庭。但法官不允许他们
在上诉期间被保释,两人因此被迫送往监狱服刑。
这次审讯是第3轮审讯。由于两名被控学员的代表律师执照已被吊销,他们被迫自辩。
前两轮审讯的主题围绕在中共有否迫害法轮功。控方表示如果迫害属实,则横幅上
的文字便无法构成骚扰,此案就不成立。
审讯过程中,辨方为了证明迫害存在,多次提交证据,但均被法官拒绝。辩方申请
的4名证人(其中两人在现场)也同样被拒。 法官的理由都是“与本案无关”。
由于证人证物全遭拒绝,原定4天的审讯被缩成两天半。
两名被控学员抱怨在审讯中受到“无法想像的”不公正对待。他们曾向新加坡高等
法院提交过两次刑事动议,也都被法官拒绝。
最后,法官给了不足一天的时间让辩方准备结案陈词,当事人拒绝结案。法官不予
理睬,强硬做出判决。
30日下午法官判决罪名成立,两名学员分别被罚款1千与1千5 百新元。他们拒绝接
受审判结果,并以拒付罚款来抗议不公正的判决。
涉案学员,余文忠:
“我不会还这个罚款的。我坚持我这个行动是没有罪的。我坚决不付这个罚款,即
使做牢也没办法”
虽然法官允许他们上诉高庭,却不让保释,两人因此被迫关押监狱服刑10天和15天。
12月1日,新加坡法轮佛学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强烈要求当地政府释放被不公平关押
的学员。他们表示已多次呼吁当地政府应为新加坡人民的未来着想,不要再协同中
共迫害。
新唐人记者林一新加坡报导。
背景:
3 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余文忠和陈培育,今年7月20日在中国大使馆对面和
平静坐,展示内容为“七二零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被新加坡警方以
“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骚扰”为由控上法庭。3名学员拒绝认罪,并与控方对
簿公堂,案件于8月28日开始审讯。但开庭前移民厅则无故撤销她的长期居留准证,
而法庭接下来也突然撤销对陈培育的控状,73岁的陈培育老人被逼匆匆离境后,本
案的3 位当事人成为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