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力鈞稱被判四年只因翻看自民黨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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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11月5日上午10點,著名網路異議人士姜力鈞先生刑滿出獄。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期間,姜力鈞透露,他被中共當局判刑四年的原因僅僅是因為他翻看中國自由民主黨的組黨綱領。下面請看本台記者採訪報導。

5號上午10點,姜力鈞在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3名公安人員的監護下,回到遼寧省調兵山市大明鎮的父母家中。

姜力鈞說:“我還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限期,由於在監獄�生活了四年,所以,現在常常頸椎和腰椎都不好經常酸痛,而且血壓也很高。”

姜力鈞表示,他被判刑的原因與組建中國自由民主黨有關。但他本人並沒有參與組黨,只是看過自由民主黨的綱領。

姜力鈞說:“因為我當時正在北京,李毅兵就送給我看一下,由於時間很倉促,沒有太多的時間去仔細看,只是翻了一下,他們就又拿回去了。警方就以此為藉口,說我是他們的幕後指使者,唆使他們組建中國自由民主黨。並把我從遼寧帶到了北京。後來由北京二中院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了四年。”

姜力鈞是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榮譽會員,六四事件之後經常在網路上發表言論,評論時政。2002年他曾與190多名中國異見人士連署致信,要求中國當局重新評價八九年的民主運動、釋放政治囚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復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人身自由。

2002年12月14日,姜力鈞先生被正式逮捕,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起初被關在中國秦城監獄,2003年轉到遼寧錦州監獄。

新唐人記者 林慧心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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