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國際司法正義協會”(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于5月1日公布一項統計顯示,法輪功團体近6年來在全球5大洲33個國家,分別控告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羅干及30名嚴重參与迫害法輪功之中共高級官員,所提出之民事訴訟或刑事控告多達54項。
根据該組織公布的“法輪功人權訴訟之全球統計”,法輪功團体控告江澤民個人的案子,截至今年4月,已達16個國家:美洲部份,包括美、加、智利、玻利維亞、秘魯;歐洲部份,包括希腊、德國、荷蘭、西班牙、比利時、瑞典;亞太地區則有澳大利亞、紐西蘭、韓國、台灣以及日本。
被控之中共官員除了江澤民外,高級官員還包括中共之副國家主席、文化部長、商業部長、前教育部長、信息產業部部長。
法輪功團体所控告中共官員的訴因,主要有三,包括种族滅絕(genocide,或稱群体滅絕)、酷刑(torture)及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都是國際刑事法所咸認最嚴重之國際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