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甘肅省農民錢文昭,1月6日在民樂縣法院引爆了藏在身上的炸藥,造成5人死亡19受傷的事件,其次子錢多玉表示:他的哥哥錢多福在中共甘肅當局法院執行拘留時被下毒害死了,但法院一直回避調查真相,甚至還找來警察拘捕到法院要求調查真相的父親,父親錢文昭會到法院引爆炸彈自殺是被中共逼的。
錢多玉表示:哥哥錢多福因為离婚案件,卻死在執法者手中,83歲的爺爺受不住打擊去世了,父親現在也死了,這場悲劇的根源就在於這個政權,這個制度。
据了解,在湯慧蘭提出与錢多福离婚的訴訟案件中,法院判決將住房給女方,并且錢多福還必須支付女方現金10万多元,在無力負擔的情況下,錢多福只好离開家鄉、遠赴新疆。維權律師 藤彪認為:法院在做這樣的判決跟裁定時,應該考慮支付能力。
2005年5月17日,民樂縣法院在新疆拘捕了錢多福,而兩天后,法院通知家屬,錢多福在烏魯木齊自殺死亡的消息,民樂縣法院協商要補償錢文昭98000元。而法院又是基於什么樣的理由補償錢文昭呢?藤彪律師提出了他的看法:如果是自殺的話要看當時執法的如果沒有盡到看管看護的責任,也須要賠償,但比如說是打死的,那就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法院為了息事宁人的話,就主動給他們賠償,用錢來封他們家屬的口。
錢多玉表示:法院一直拖延不將錢多福的遺体運回,面對家屬提出徹底調查自殺一事也相應不理,就是法院的態度才引發了這起爆炸悲劇。
新唐人記者 梁欣 伊屏 采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