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油田維權代表馮秉先被判3年徒刑

Facebook

【新唐人】陝北石油民企代表馮秉先一案于12月26日開庭審理,1 月5日靖邊縣法院對陝北油田維權代表馮秉先以“聚眾扰亂社會秩序罪”做出3年徒刑的判決。另外兩名維權人士馮孝元,王世軍被判2年徒刑緩刑3年。

12月26日,當局出動4百多名警察,嚴密封鎖了通往法院的兩條路口,200多名油井投資人及十多家媒体記者被擋在法院門外,而法庭內卻坐滿了公檢法和政府官員。

馮秉先的未婚妻區建平女士說:靖邊縣法院不顧國內外輿論硬性給馮秉先定罪的原因:

“一個原因是想把陝北民企的維權鎮壓下去;另一個原因是陝北民企的維權已鬧了兩,三年了,給政府政治“聲譽”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也有一個報复心理。”

馮秉先辯護律師、獲選為“亞洲周刊2005年風云人物”的莫少平先生認為該案件從程序上有悖于司法公正的原則。“法律上有個基本原則,任何人都不可能自己的法官。靖邊縣法院 、靖邊縣檢察院直接參与了對馮秉先案子的審理。 難免會使人產生這种審判是否公正的這個疑問。”

區建平女士表示:馮秉先的家屬會繼續上訴,她說她對結果已經不報希望,但是上訴過程是對中國司法系統的檢驗。“是非自有公論,人們對陝北石油事件的評价將直接檢驗中國共產党的政命是否行的通,中國共產党,中央政府營造和諧社會的良好愿望能否實現,這是人們對民主法制的信心的受到一种摧殘還是給与一种希望,它就是一塊試金石,它是

否遵守憲法,是否走民主法制的道路,這就是一种檢驗。”

特約記者 鄭怡 秦越 采訪 新唐人記者 聞箴 綜合報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