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法輪功學員法輪大法日談香港"阻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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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今年5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對持續了三年的香港警方控告法輪功學員"阻街案"作出了裁決,宣告所有16名法輪功學員無罪。在瑞士學員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之際, 本台記者采訪了涉案的四名瑞士蒙冤學員。

2005年5月15日, 瑞士法輪大法學員相聚伯爾尼歡慶世界法輪大法日。對于其中的四位法輪功學員而言這是一個格外值得慶祝的日子,因為他們蒙冤三載,終于在前一個星期重得清白。

2002年3月14日,包括4名來自瑞士的16名法輪功學員在香港中聯辦外的請愿中,被香港警方拘捕,后被香港西區裁判法庭宣判有罪,法輪功學員不服上訴。今年5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作出裁決,撤銷對法輪功學員的有罪判決。

當我們問到他們對此終審裁決的感想時, Isenschmid 先生告訴我們說 : " 我們當然感到很高興,原因有二,一是為了香港,他們為民主,為權利說了句公道話。其二我們終于討回了公道。"

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Schlegel 女士向我們講訴了他們當時去香港的原因: " 那時江澤民發出對法輪功學員的’殺無赦’的命令,我們怎么能坐視人們在大街上隨意被虐殺而不管,特別是我了解到在中國很多孩子們也會被酷刑折磨,只要這個迫害持續下去,就一直會有孩子失去父母,不能上學,他們承受著很多很多的苦,怎么能讓孩子們受這些苦? “

她還告訴我們 : “中國人對我們說在海外沒有法輪功學員,但是實際上在海外有很多的修煉人,我想,讓中國人知道,我們做這些是為了他們的孩子,為了他們的國家,以便讓這些人有個机會,能夠真正的享有人權而不僅僅是限于紙上談人權, 這是很重要的。 “

終審法院的裁定認為三年前香港警方對包括4名瑞士人在內的16名法輪功學員的拘捕行動是不合法的。

對此,一位瑞士律師Pun 女士告訴我們說. 對我來說,這給我很大的希望,因為最近在好多國家也有一些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不可忽視的是現在在30多個國家都在進行或在准備對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負責人的訴訟。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鄭莉駐瑞士伯爾尼報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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