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輪功學員促新加坡撤銷錯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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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對于新加坡兩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不公判決甚至被送入獄,在香港,一批法輪功學員到新加坡駐當地領事館請愿,要求當局停止迫害,撤銷錯誤判決。

星期二,數十名香港法輪功學員游行到新加坡駐香港總領事館請愿和遞信,要求新加坡當局停止幫助中共迫害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表示,法輪功遭受中共迫害6年來,新加坡是中國以外首個監禁法輪功學員的國家,而近期的表現更變本加厲。

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唯獨新加坡有關當局逆天叛道而行,在今天中共趨于崩潰的前夕跟隨中共的尾巴去迫害法輪功學員,這對于新加坡的人民和國家都是一個非常不幸的事件。

3年前,香港也發生過類似案件,16名瑞士和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前和平請愿呼吁制止迫害,但被警方拘捕并控以阻街和襲警等7項罪名。經上訴審理后,部份罪名被撤銷,目前案件正在等候終審法庭在星期四的判決。

香港"阻街"案當時也得到廣泛關注,被認為是一宗政治審判。法輪功學員指出,香港和新加坡的案件有相似之處,但香港各界了解迫害真相后,法庭改正了部份錯誤判決,希望新加坡政府和民眾也會作出正确的選擇。他們要求新加坡當局立即釋放兩名學員,并撤銷錯誤判決。

這次事件發生于2003年2月23日,兩名新加坡女法輪功學員在旅游點煉功和發放真相資料,其后被新加坡警方控以"非法集會"等8項罪名,法庭無視被告擁有憲法權利等充份抗辯理由,4月27日錯誤判決兩人罰款2万与2万4千元坡幣。兩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但卻被當局即時監禁。

新唐人記者梁珍在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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