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輪功學員再次被誣告阻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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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繼兩年前3月發生的一宗著名的誣告阻街案後,香港法輪功學員再度面臨阻街罪名的指控。案件在星期二(3╱8)正式聆訊時,被告學員否認控罪,其後主審法官以身體不適為由,將案件重新排期至7月8日進行聆訊。

香港法輪功學員再度被控告阻街的案件,3月8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正式聆訊,由被告學員進行自辯。此案件在2月17日第一次出庭應訊時否認控罪。

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31日下午,一批法輪功學員照常在深水步地鐵站外,靠近花槽的地方擺放展版與橫幅,向公眾派發揭露中共迫害的真相傳單,進行和平申訴。4時左右,兩名警察突然來到,聲稱收到有人投訴,指學員擺放出來的小桌子阻街,並抄下現場一名學員莫仙群的身份證號碼。大約半個月後,她便收到了法庭的傳票。法輪功學員指出,他們在寬闊的人行路上一旁擺放佔地甚小的物件,不可能構成阻礙,顯見這宗案件有誣告成分。

被告學員莫仙群說,她在深水步地鐵站附近派發傳單,其間都有不少警察前來詢問,也都了解他們是自發性的向民眾講真相。

香港法輪功學員莫仙群說:“我覺得呢!我自己在這�講清真相已經4年了!都不存在阻街,是警察誣告我,我很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所以我自己答辯。”

在上午出庭答辯時,莫仙群再度否認控罪,主審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中午時分,以自己身體不適為由,將案件從新排期至7月8日進行聆訊。這是99年7月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法輪功學員在中共控制的香港第二次被控告。對上一次發生在02年3月,當時在中聯辦外和平請願的學員遭到警方拘捕,其後更被強加阻街等項罪名。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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