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時報》誹謗案完成法庭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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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11月27號,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誹謗案進入第十一天終審,原告方十二位證人和被告方一位證人結束出庭作證,雙方律師將進入法庭辯論。

在今天上午的法庭審理中,被告周錦興繼續回答原告方律師伯格曼(Michael Bergman)的提問。在宣誓之后,被告周錦興在沒有征得法官允許的情況下,在庭上坐下作證。

當原告方律師伯格曼問到《華僑時報》刊登廣告和出版專刊攻擊法輪功之前,《華僑時報》報社有沒有人采訪過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時,被告周錦興回答說沒有,因為訴訟案剛開始,律師建議不接触。 但在報紙上讀者看不到任何不能采訪法輪功學員的說明。

在2002年2月2日《華僑時報》發行專刊時,隨刊印發了簽名表,號召華人簽名、捐款聲討法輪功。當回答原告律師的相關問題時,周錦興說,收集了5000個左右的簽名,簽名表已銷毀。沒有給其他任何人看過。

被告周錦興的證詞表明:《華僑時報》沒有關于刊登廣告的政策,《華僑時報》出版攻擊法輪功的廣告和系列文章,同中國大陸官方媒體一樣,是要丑化法輪功,誤導公眾對法輪功的看法;對于魁北克高等法院下達的禁止《華僑時報》出版攻擊法輪功的廣告和系列文章的禁令,《華僑時報》從來沒有全文刊登過。

原告律師伯格曼在今天的法庭審理結束后說:這個案件關系到那些聲音被窒息的人們,關系到那些被關押的人們。這個案件也是替他們說話,告訴人們正在發生著什么。它關系到中國對法輪功迫害的真相,關系到那些受到迫害的人們,因為他們被剝奪了听到真相、自己抉擇的權利。這個案件不僅給予被窒息的人們一個聲音,也同時表明詆毀和散布仇恨的宣傳,無論在加拿大還是其他地方,都是完全錯誤的。

被告周錦興在接受采訪時說:我現在不想說什么,直到法庭結了案再說。

歷時兩年的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誹謗案,自11月10日開庭終審以來,到今天為止法庭完成調查取證,預計12月中旬雙方律師開始法庭辯論。

這是新唐人記者謝德坪加拿大蒙特利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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