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批准在處方藥中使用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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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荷蘭衛生部正式宣布,允許在治療癌症、艾滋病以及多發性抽動症病人的處方藥中使用大麻。荷蘭也因此成為了世界上第一個批准在處方藥中使用大麻的國家。

根据荷蘭衛生部的規定,為了減輕癌症、艾滋病、多發性抽動症等慢性病給病人造成的痛苦,諸如痙攣、食欲減退等,醫生可以根据需要在處方中使用大麻。

荷蘭衛生部發言人在發言中說:“大麻對于某些病症很有好處,因為我們決定,從2003年9月1日起,醫生根据需要可以在處方中使用它。”

目前,有兩家公司得到了荷蘭政府的批准种植專供藥用的大麻。這些大麻由荷蘭衛生部統一回購,以小包裝干花狀的形式供應給各大藥房。每一小包大麻价格為44至50歐元。荷蘭衛生部建議病人應當用茶或者采用其他方法稀釋后再服用。

荷蘭允許在治療慢性病處方中使用大麻的決定無疑將給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美國等國家帶來一定的壓力。有了荷蘭這個先例,這些國家的慢性病人勢必也將強烈呼吁政府解除對作為藥物使用的大麻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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