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宗教与公共政策學院兩位律師談訴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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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美國宗教与公共政策學院就是這樣一個專門從事研究宗教,道德与公共政策,政府以及文化之間關系的智囊机构。日前,該學院中的兩位律師就法輪功成員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一案中的一些焦點話題接受本台記者采訪。請看來自華盛頓DC的報導

法輪功成員以酷刑和群體滅絕罪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一案,自呈交美國伊利諾州法庭后,一直備受矚目。美國司法部,國會議員都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各抒己見。与此同時,美國法庭管轄權,被告的元首豁免權和案件是否會影響美國外交政策的等問題也成為公眾矚目的焦點。

日前,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宗教与公共政策學院(The Institute on Religion and Public Policy)的律師Shane Farthing (法亭先生)和法律助手Mike Williams (威廉斯先生)。

關于美國法庭是否對案具有管轄權的問題,Williams先生說:

Williams先生﹕“法庭管轄權包括個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on)和主題管轄權(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案件中,當時江澤民在美國,所以美國法庭對他有個人管轄權。”

他補充說:根据“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美國法庭對被告也有主題管轄權。

那么此案會影響美國外交政策嗎?

Farthing先生說,此案所在的領域是一個國際法律界的新興領域。

Farthing先生﹕“ 雖然美國目前還沒有加入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但是美國卻有保障國際范疇的信仰自由的法律。因此,雖然此案可能對美國外交有影響,但是也不能單純以外交政策來決定這類案件。”

談到被告的元首豁免權,Farthing先生認為雖然美國司法部出于外交方面的考慮提出這個考慮,但最后豁免權的問題,還需要由法官來定。据悉,美國伊利諾州北區法庭隨時都可能對這些問題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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