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在歐洲被控告屬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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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六名法輪功學員在歐洲政治、經濟中心布魯塞爾向比利時聯邦檢查院正式遞交了一份訴訟狀,控告前大陸國家主席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修煉者。中國一些參与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和机构在美國、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等多國面臨起訴,前北京市長劉淇、湖北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等已經被美國法庭缺席判罪。

今年三月,總部設在瑞士的國際非政府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在日內瓦人權會議期間提到:在世界多個國家都在准備按照當地法律起訴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對江氏布下天羅地网。該組織的言詞似乎一直在兌現之中。

根据比利時議會8月5剛剛通過的一條新法律,比利時著名大律師喬治-亨利-博杰,代理6名法輪功學員,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聯邦檢查院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三大罪名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

喬治-亨利-博杰律師与部分起訴人隨后在比利時最高法院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博杰律師在記者會上表示對此訴訟立案的成功相當有把握,接受訴訟狀的聯邦檢查院方面已表示出了高度關注。博杰律師指出,他与起訴人一起對此案做了充份的准備工作,收集的每條證据都与立法机构所要求的相吻合。

与在美國進行的訴江案不同的是,這個在比利時提起的訴訟的性質不是民事,而是刑事,也就是說,如果江澤民在比利時被叛罪行成立的話,面臨他的將是牢獄,而不僅僅是經濟或名譽賠償。

博杰律師還排除了比利時政府阻礙控訴的可能性。他說,比利時政府和歐盟已多次對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們被鎮壓的情況表示震惊,并且予以密切關注;6名原告之一的澳大利亞公民章翠英在中國受了8個月的牢獄之苦只為了說一句公道話。比利時總理還曾對章女士的勇气表示了敬佩。

另一位原告,比利時公民、電腦工程師馬濟亞斯-斯拉茨去年前往北京信訪辦上訪、為法輪功鳴冤,但未到目的地就被逮捕,經連夜審訊后被驅逐出境。斯拉茨先生說,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早已延伸到了國外,散布的謊言、羅列的黑名單嚴重破坏了海外學員的正常生活。

澳大利亞公民戴志珍女士帶著3歲的女儿特意赶到比利時控告江澤民虐殺了他的丈夫。

戴志珍女士:“我丈夫被殺是因為他去北京中南海遞一封信,信上說我們全家修煉法輪大法受益無窮,法輪大法好,他就被警察抓了,關進監獄,在酷刑下他死去。他死的時候只有34歲,很年輕。我女儿最后一次見到他父親才九個月。所以最令我傷心的是我不知道怎樣去面對她,當她問我爸爸在哪里﹐我要爸爸。”“我希望這場屠殺能夠被停止。因為我回中國生活了八年, 我的滿腔熱血換來的是家破人亡。但是我愛中國,我愛那里的人。我媽媽還在中國,她想見我女儿,但是中國領事館不給我們簽證,我們回不去。我希望有一天中國允許我們在公園里練功,在家里看書,那時我會再回中國。”

同時在比利時被告的還有專門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負責人李嵐清和江澤民的親信羅干。

新唐人記者嚴清西比利時布魯塞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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