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籍華裔商人楊斌被判刑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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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荷蘭籍華裔富商、歐亞農業主席楊斌,被中國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行賄等經濟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中國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14日)判定,楊斌犯有偽造金融文件進行詐騙、行賄、非法占用農業用地等六項罪行。楊斌的律師在宣判之后告訴路透社,判決結果顯示,楊斌受到指控的所有罪名,法庭都認定他有罪。 楊斌的律師還說,楊斌不服判決,他已經代表楊斌提出上訴。

現年40歲的楊斌,1987年留學荷蘭,89年"天安門事件"后獲得荷蘭國籍,之后他在中國沈陽投資開始花卉經營。2001年曾經受到朝鮮領袖金正日邀請出任臨近中國邊境的新義州特區的行政長官,在2002年10月被中國當局帶走軟禁。 据悉,楊斌在被軟禁前接受采訪時說,中國共產党從沒有給他一分錢,反過來他也一點沒有欠它。評論人士認為,他的這些言論,可能嚴重的触怒中共的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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