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据可靠消息,2003年4月上旬,中國大陸610辦公室發出新規定表示,對正在散發法輪功資料和聚會的法輪功學員,610組織成員可以在其拒捕的情況下,不必鳴槍示警,可直接開槍射擊。而這之前的規定是,必須先鳴槍示警,若拒捕,才能對人開槍射擊。
這一規定意味著,中國610人員可以隨意開槍射殺法輪功學員,事后只要宣稱拒捕就了事。
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下令成立了全國性的組織“610辦公室”,系統地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据不完全統計,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來的消息獲知,四年中已有74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