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吉林一名法輪功學員日前投書北美明慧网,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提供證据,揭露吉林警察在2001年8月抓捕她時將她從2樓推下,試圖偽造自殺現場的卑鄙手段。
這個法輪功學員因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押回本地看守所后,一直遭到警察的殘酷迫害。2001年8月,這個學員在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家養傷時遭到警察包圍,她為了揭露警察的卑鄙行為,她使出渾身的力气,爬上窗台,高聲呼救。 据此法輪功學員形容“過了几分鐘,來了三、四台警車,還有消防車,旁邊還有人在錄像,我當時就揭穿它們的陰謀,它們又要制造跳樓自殺現場”。僵持約一個半小時后,一個消防員從屋外沖過來,一把拽住了她,該學員往后一用力,一只腳滑下去了,但在此時,消防員不但不把她拽上來,反而用力一甩手,將此學員從2樓推下。
此學員摔下后,立刻昏迷過去,警察把她帶到派出所,不顧她身上的新傷舊傷,將她銬在鐵椅上,繼續酷刑折磨。此學員后來設法逃出。
此學員在文章最后說“中國警察的道德觀已經敗坏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了,良心對于他們來說已經全無了。江氏流氓集團正是利用了人的這一點,不斷地用金錢誘惑收買”。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資料顯示,在已被證實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中,有多起是警察將學員從高樓推下,然后對外宣稱“跳樓自殺”。